第三辑 县委重要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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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4月15日,中共高青县委作出《关于反对党内无政府无纪律状态和提高
纪律性的决议(草案)》。决议列举了本县党内存在的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的表
现,并提出改进措施。
1950年4月,县委作出《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普及和深人开展抗美援朝运动的计
划》。要求:对前段抗美援朝开展情况作检查总结;以集会游行、漫画、黑板报等
形式,进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宣传;订立爱国公约,以实际行动抗美援朝。
1950年5月21日,县委作出《关于镇压反革命宣传工作计划》。
1951年3月,县委决定将《华东军政委员会工农业生产十大政策》印发到农村,
要求做到家喻户晓。其内容为:保护农民分得的土地及财产不受侵犯;保护农民的
劳动所得及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奖励劳动模范,普及农业科学知识,提倡农业科学
研究,奖励发明创造;贯彻中央奖励生产的政策;根据自愿和等价交换原则,因地制
宜发展农村中的劳动互助, 并按自愿互利原则发展合作供销事业;储蓄、自愿,有
借有还,利息由双方自行议定;允许富农经济发展;做好烈军属代耕工作,鼓励烈军
属及荣军积极参加生产; 督促地主、懒汉积极参加生产,不准荒废土地;在土改政
策尚未实行地区,仍应继续贯彻减租、保障伺权及准种准收等既定的生产政策。
1952年7月28日,县委作出《关于农村整党建党计划》,要求全县744个农村党
支部、5398名党员开展整党建党。分4批进行, 每批2个月。经动员教育、登记审
查、鉴定处理等步骤,解决党员中存在的问题。在整党的基础上建党,消灭无党组
织的空白村。
1955年4月13日, 县委针对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过快和管理混乱问题, 作出
《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情况和今后整顿·巩固的意见》, 重点对58处农业合
作社进行整顿。
1956年2月27日,县委作出《关于在一年内完成肃反运动的全面规划》。
1958年3月16日, 齐东县委作出《关于机关整风规划》.至7月,全县2000余机
关干部参加整风反右斗争,许多党内干部、知识分子、爱国人士被错划为"右派分
子",造成不幸后果。
1962年7月9日,高青县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关于九年来农村经济变
化情况及今后恢复的初步意见》。实事求是地分析了本县农村经济变化的现状及
原因,为今后恢复发展高青县经济起了指导作用。
1963年3月中旬,县委作出《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县
624个基层党支部、5178名党员,应加强党的建设,克服不良倾向,继续做好党员教
育工作;整顿党员干部的作风;有计划、有重点的整顿党组织;做好党的监察工作。
1964年5月4日, 县委制定出高青县农田基本建设长远规划和1964年农业生产
指标。并研究了关于领导工作方面的问题。
1978年11月,县委作出《计划生育具体规定》。
1979年2月上旬,县委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决定今后抓好以下工作:
切实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把全县农业生产搞上去;解
决历次运动中的遗留问题; 坚持马克思主义路线;健全党内外民主生活,加强法制
建设。
1979年11月上旬, 县委根据花沟、田镇等公社80多个生产队自发实行大包干
责任制情况, 制定了几项农业政策:落实按劳分配政策,坚决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
义; 有条件的单位,要对基层干部实行超产奖励制度;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
下, 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允许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给他们开拓道路。以上
规定为80年代高青县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980年1月,县委、县革委决定在全县农村推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并召
开五级(县、公社、管理区、大队、小队)干部大会贯彻落实。是年2-3月,全县大
部分村的土地承包到户。
1980年3月,县委作出这关于端正党风的几项规定》。内容为:学习马列主义,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党性,根绝派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面向基层;反对以权
谋私、特殊化、走后门等不正之风; 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统一团结;带
头参加组织生活,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群众监督;不接受别人礼物和宴请招
待;遵守党纪国法,严守党和国家机密;对常委称同志,不称官衔。
1981年春, 高青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实行农业
生产责任制的经验教训。 5月制订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10
项措施,解决了农村在土地经营体制变化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推动了农村经济的
发展。内容为:关于生产责任制的形式问题;关于土地承包问题;关于定产问题;关
于定工、定成本问题; 关于农作物和各业的承包问题;关于发展多种经营的问题;
关于集体财产问题;关于清理和管好集体财务的问题;关于四属、五保户及独生子
女的优抚、照顾和民办教师等人员的报酬问题;关于加强领导问题。
1983年12月6日, 县委决定机构改革和调整党政领导班子。分三步:首先完成
县委、县政府、纪委、人大、政协5个县级班子的调整;然后进行县中层领导班子
改革;最后结合划镇建乡,完成公社一级的改革。
1985年3月下旬,县委作出《高青县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是:政
企分开, 扩大企业自主权;进一步搞活企业的内部改革,完善以承包制为主的经济
责任制, 逐步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调整好企业领导班于;搞好计划税收、价格
体系、劳动工资制度等配套改革; 搞好流通体制改革;对内、对外开放,搞好经济
技术交流和合作。
1985年4月,县委决定:从本月下旬开始,全县党员分3批进行整党,每批6个月。
整党程序为:学习文件;对照检查;深入整改,解决党内思想作风、组织纪律等方面
的问题; 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是年, 县直机关参加整党的1054人, 准予登记的
1046人,除名1人,缓登2人,暂不登记的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