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经营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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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本县商业均为私营。建国后至50年代中期,个体、集体、国营商业并
举。50年代末至70年代末,私营商业受到很大限制,集体、国营商业独占商品流通
市场。1979年后,私营商业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得以发展,对活跃市场、
促进商品流通起了积极作用。1985年,全县商业网点共有3527个,从业者7227人。
其中,国营商业55个、967人,县城设有36个,623人;集体商业472个、1760人,县城
设有12个、161人;个体有证商业3000个、4500人,县城设有150个、700人。是年,
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为9286万元, 其中商业零售额为8038万元。在商业零售额
中,国营商业经营额为2235万元,集体商业3023万元,个体有证商业2780万元,分别
占全县商业零售总额的27.8%、37.6%、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