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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 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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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报 1953年, 高青县邮电局和高城、 青城支局开办话传电报业务。
1956—1957年,旧镇、花沟支局办理话传电报,由于业务量少,对上未开通有线
电报电路,电报均由话务员用话传收发。1962年,在高青—北镇中继线上抽装幻
线一条,开通高青—北镇的电报电路,用王氏振荡器人工发报机与惠民地区局通
报,配备2名专职报务员。开办的种类有普通、天气、汇款、新闻、政务、军事、
特种电报等。
1970年,电信营业与报房组成报务组,成为全县的电报收发中心。根据电报
的特点和处理程序,设置了营业发报质量检查、收报译电、派送、稽核和统计分
析等工序。电报的收发、传递处理的投递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实行24小时工
作制。县以下至分支机构的话传电报一般以23点至次日6点为普通电报(6—7级)
的停发时间,1—5级电报随时传递。
1980年,县局配备两部国产55型电传打字机,电报通信由人工收发改为电传
打码自动收录。县以下通往各支局的报路,均利用支局至县局的农村电话中继线,
仍用话传方式收发电报。1983年,县委机要科和县公安局各增设电报传真机2台,
租用高青—滨州邮电线路1条。1985年4月,实行《国内公众电报业务规程》,电
报等级由原来的7级改为4级。
无线电报 1970年6月, 省局分配给县局15瓦八一型无线电台一部。1976年
因抗震救灾与惠民地区局开通无线电报电路,平时只作定时分晤联络或收发少量
的电报。
电报投送 1979年以前, 县城1.5公里范围内的机关电报,由报房值班员兼
送,超出投送范围的电报邮递员按最近一次班期作挂号函件投送。1980年县城内
电报配备专职人员投送,时间为7~22点;遇有急救、接车、病危及1—5级电报,
均以投送。 从1982年4月起,因节假日赶不上投递班次而内容紧急的农村电报、
由报房人员兼送, 收报人按里程交专送费。1985年,电报投送时限由原来的150
分钟改为180分钟,投送时间改为7—21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