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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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夜城 1937年卢沟桥事变以前,青城四街的铺商,为招徕生意、方便行人、
治安防盗,每到夜晚,自费买煤油点马灯,挂在门口,使县城彻夜通明,称为不
夜城。
匪盗之患 1939年日军侵占青城后,外患引发内乱。少数游手好闲、喜逸恶
劳之徒不思抗日救国,而是乘机牵牛盗马、索财害民。社会治安失控,使广大安
分守己承摊繁重税捐的民众雪上加霜,村民时时提心吊胆,度日如年。在这些岁
月中,青城县三百多个村庄每月都发生牛驴骡马失盗案件,群众称之为“牵牛队”。
至于全县有多少牲口及财物被盗,具体数字难以统计。更有甚者,在1942年前后,
黄河干涸,河西土匪头子张鸣九部经常到河东沿黄村庄骚扰,绑架人质(俗称肉
票),索要巨额赎金。据查,曾向大李家李振绥索取中央票2000元;向亭子李家
李兴永、李连让(当时区长之父)索取了大宗财物;绑架杂姓刘村张之祥,索取
银元4耳筐(约十几万元) ;绑架张柏岭,索取银元2000元。有的被绑架者,因
拿不出太多的赎金,即被撕票(杀害),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至1945年日军投
降后,社会治安渐趋好转。
反奸肃特 1945年10月, 青城县公安局对伪军政人员进行管理教育,有390
人坦白自首, 交出枪29支、子弹700多发。由于广大群众对投靠日军的汉奸怨愤
很大,是年秋,青城县开展反奸诉苦运动。召开群众大会,将罪行严重的伪区乡
长、乡丁戴上高帽子游街示众,为非作歹的汉奸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1946年春,青城残敌分为21个组,进行盗窃、绑架、潜入民兵组织策动叛乱
等活动。至是年8月,青城县公安局破获匪特地下联络站5处;消灭匪特“地方工
作队”一股,击毙匪特董宪昌等7人,俘19人,缴获枪24支。
人员清查、 惩恶扬善 为巩固民主政权和维护社会治安,1946年6月,青城
县公安局对敌伪、军、政、警、宪、特、国民党及三青团骨干人员逐村进行清查
登记。按照党的政策,对有血债和民愤极大的给予严惩,对罪不当诛者分别给予
判刑、教养、在村里戴帽管制等。对没有恶行及尚能严格自律的则从宽处理。东
牛王村王元佐是1933年至1945年的乡长,但其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职6年多,
顾公顾不了家,家庭人口多,生活困难,负债累累,无力偿还,政府不但未追究
政治问题,还帮其解除了债务。人员清查,震慑、教育了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