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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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每两银子征收4.80元。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
年) ,为设学堂巡警,于大堤夹河内缓征村庄每两银子加赋2元。1914年,每两
银子改征2.20元(正赋1.80元, 附税0.4元);1915年每征银一两加收附捐0.22
元; 1925~1926年,张宗昌在山东主政,每两银子征至8元以上;1928年每两银
子改征3元; 1932年每两银子改征2.50元。1939~1945年,日军侵占青城县六年
期间,日、伪合流,苛捐无度,民不聊生。
捐融户 日伪时期,那些无政治靠山、平日吝啬的土财主除缴纳过重的赋税
外,又加捐融,并美其名曰“捐融户”。
附:
1935年青城县粮棉物价 单位:市斤
小麦:0.46元 绿豆:0.43元
谷子:0.0216元 大豆:0.36元
花生:0.40元 棉花:0.11元
民国年间三户农民纳税情况
年份 地亩(大亩) 年缴款额 户主
1933 4.98亩 0.78两银 刘文恂
1934 4.98亩 0.78两银 刘文恂
1935 2.9333亩 0.625元 耿继方
1936 2.87亩 0.651元 刘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