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普法教育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7&A=2&rec=51&run=13

进行全民普法教育,实施以法治国的战略决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
中的一个必然,是加大管理体制改革力度,促进市场经济发展,转换机制,依法
行政,有效管理的最新要求。在农村基层综合治理工作中,学法用法,以法治村,
已成为倍受人们关注的重要话题。就现阶段情况看,一般村民的法律意识、法律
观念还比较淡薄,法律知识层次、法律权益保护等依然存在误区,致使刑事犯罪
民事纠纷时有发生,造成一些社会不安定因素。如在社会生产活动中,尽管某些
方面和领域有着新的突破与改进,但法律法规管理尚没有健全完善。象土地承包
纠纷、房地租赁纠纷、合同权限纠纷、经济分配纠纷等,往往不能使用法律手段
行使和维护应享有的权益。在社会道德伦理方面,那就更显得比较复杂化了。象
家庭婚姻纠纷、家庭民主纠纷、家庭财产纠纷、老人赡养纠纷以及邻里乡亲因恩
怨所形成的民事纠纷等。因受旧的传统观念制约,问题一旦解决起来,实施法律
的误区很多,妨碍着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三合店村“两委”班子非常重视这一事实,由委员中的主要骨干分管治保调
解工作,组成不是专职的“专职”人员队伍,建立健全治保主任岗位责任制、治
保人员职责定岗、治保会例会学习制度、治保会请示汇报制度,治保巡逻及报案
制度,民事纠纷调解制度的目标考核和系列化管理举措。结合本村实际,借用各
种场合,组织不同规模的普法宣传教育。并且有针对性的进行学习,聘请乡镇公
安干警进村讲座,推选村民典型现身说法,推行“村民公约”,形成一个全村村
民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共同学先进、帮后进、讲团结、比贡献、讲文明、
比致富的浓重氛围。从而,连续多年来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民事纠纷案发生,
荣获市、县级文明村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