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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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50年代初, 爱国卫生工作由县政府秘书室分管。1961
年后, 县卫生防疫站兼管爱国卫生工作。1978年4月,成立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简称爱卫会),县委书记兼主任委员,1984年10月县爱卫会调整,设委员30人,县长
兼主任委员,卫生局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卫生管理机构 清代,卫生行政机构无考。民国初期,县府第一科兼管卫生行
政。1944年, 由民政科兼管。1945年后,卫生行政由县文教科代管。1953年11月,
高青县人民政府建卫生科,有科长、科员各1人。1961年10月,改称卫生局,有正、
副局长及秘书、会计各1人。1970年,卫生局改称"卫生革命领导小组"。1972年复
称卫生局。1980年人员增至11人。1984年设人秘股、业务股、计财股。1985年人
员编制13人。辖县级医院2处, 分院,3处,乡镇卫生院3处,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
站、结核病防治所、卫生学校、药品检验所各1处,共13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