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福利 对聋、哑、双目失明、肢残等人员, 农村的由村队给予生活上
的照顾,城镇的根据情况安排工作,到1985年,全县有53名残疾人就业,对自谋职业
的残疾人,可减免工商税,并在其他方面给予方便。
孤儿福利 清末、民国时期,对因灾荒或战争无家可归的孤儿,有些由宗教团
体办的育婴堂收容, 但多数流离失所。建国后,对无依无靠的孤儿,政府组织社会
力量进行照顾。1956年,全县建孤儿院2处,收养儿童50人,年二人均生活费240元。
1961年合为1处,'易名为儿童福利院,收养儿童96人。1962年,有县儿童福利院1处,
区儿童福利院6处,共收养儿童213人。1964年,将区儿童福利院并人县儿童福利院。
1965年,儿童福利院与敬老院合并,改称“福利院”,并交惠民地区管辖。80年
代,社会孤儿甚少,有各养老院代管。
第二辑 残疾人及孤儿福利
视图
残疾人福利 对聋、哑、双目失明、肢残等人员, 农村的由村队给予生活上
的照顾,城镇的根据情况安排工作,到1985年,全县有53名残疾人就业,对自谋职业
的残疾人,可减免工商税,并在其他方面给予方便。
孤儿福利 清末、民国时期,对因灾荒或战争无家可归的孤儿,有些由宗教团
体办的育婴堂收容, 但多数流离失所。建国后,对无依无靠的孤儿,政府组织社会
力量进行照顾。1956年,全县建孤儿院2处,收养儿童50人,年二人均生活费240元。
1961年合为1处,'易名为儿童福利院,收养儿童96人。1962年,有县儿童福利院1处,
区儿童福利院6处,共收养儿童213人。1964年,将区儿童福利院并人县儿童福利院。
1965年,儿童福利院与敬老院合并,改称“福利院”,并交惠民地区管辖。80年
代,社会孤儿甚少,有各养老院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