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桓台县人大 常委会关于在全县司法机关中开展评选“十佳人民干警”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了 评选“十佳人民干警”的指导思想、范围和条件、名额分配、方法步骤等内容。11月 15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了《桓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部门执法责 任制工作评议评选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确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61个执法部门年内 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制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涉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等方面。评议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群众议论的原则,发挥人大代 表的监督作用,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实现评议执法情况与促进部门整体工作的有 机统一。评议过程分四步进行:一是部署评议工作,广泛宣传发动;二是部门自查, 走访调查;三是综合评议;四是审核评议结果,表彰先进单位。同年12月上旬,各执 法部门进行自查并向县人大常委会递交了自查总结报告。12月中旬,按照县人大常委 会主任会议部署和要求,各镇人大、城区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室和各代表联络组分别 组织县人大代表集中评议,填写执法责任制评议票和征求意见表。12月21日县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出决定,对县政府办公室等52个单位表彰为2011年度实 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审议通过了《桓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十佳人民干 警”的决定》,决定授予于素珍(女)、王海英(女)、牛智君、田茂宽、孙翠红(女)、 何子明、张连祥、张树宝、胡伟、曹元征“十佳人民干警”称号。12月22日,在桓台 宾馆召开会议对“十佳人民干警”进行了隆重表彰。 2012年3月15日,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桓台县人大常委 会关于开展部门执法责任制评议表彰活动的意见》,决定任期内每年度组织开展部门 执法责任制评议表彰活动。 12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了《2012年度部门执 法责任制评议表彰活动实施方案》和相关通知,确定对全县58个执法部门落实执法责 任制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涉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热情 服务等方面。评议贯彻实事求是、注重群众公论的原则,采取部门自查、综合评议和 评选相结合的方法,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整个活动过程 分三步进行:一是部门自查,走访调查;二是综合评议;三是审核评议结果,确定先 进单位。同年12月上旬至中旬,各执法部门按照部署和要求对本年度落实执法责任制 的工作情况认真进行自查总结,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自查总结报告。12月下旬, 组织开展了综合评议。综合评议包括评议执法工作、评选执法先进单位两项内容,评 议实行百分制,评选是从58个执法部门中评选出20个执法先进单位。12月24日,县人 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按照分工带领机关工作人员分别参加了各镇、城区街道、县直 机关人大代表联络组召开的综合评议会议,组织与会市、县人大代表认真填写了评议 票、评选票以及征求意见表。12月31日,主任会议听取了关于评议评选结果的汇报, 根据182名参评代表的评议评选结果研究确定21个部门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提交常委 会会议审议表决。是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表彰2012年度部门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的决定》,决定对县政府办公室等21个 单位表彰为2012年度部门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