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 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注重“三个到位”(即工作部署到位、政策落实到位、 依法处理到位),开展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实现了检查全覆盖,处理不 留“尾巴”。共检查涉农收费单位400余家,查处违法所得金额13.52万元。同年,根 据省、市物价局统一部署,对全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医 疗单位及社会零售药店159家,查处违价金额2808.70万元。对全县22家非营利性医疗 机构及其所属门诊、社区服务站的门诊静脉输液收费进行检查,共计检查出违价金额 15254元。 2012年, 对市价检局移交县局处理的住建局、房管局等4家单位进行处理,没收 违法所得513.09万元; 对全县7家有房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 检查,被查各房产企业都能做到备案管理、执行明码标价工作要求;根据淄博市物价 局《关于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大型零售企业有关价格与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专 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对县内6家大型商场和超市价格和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指导敦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同年,对2011年秋季开学以来各 类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全县教育 收费状况得到根本性转变,无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及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 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