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组织“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 动,争创“齐鲁先锋警队”、争当“齐鲁先锋警员”活动,提升民警队伍素质和战斗 力。开展“文明户籍窗口”创建活动,出台规范户籍窗口服务十条意见,安装现场评 价系统,主动接受办事群众监督。突出警务实战训练和岗位练兵活动,练兵比武立功 人数位居全市公安分县局第一名, 获奖人数居全县党政机关第一名,1名民警被公安 部聘为全国公安机关全能警务实战教官。2012年,加强保密教育和信息安全教育,开 展保密安全和计算机安全大检查,实现公安工作无泄密和机要畅通安全。开展“五条 禁令”(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严禁携带枪支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 禁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参与赌博)集中整治和“十条铁规”(在工作中对群众态度 蛮横、行为粗暴、故意刁难、推诿,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违 反规定办理证、牌、照的,予以记过直至开除处分;违反规定采取、变更、撤销取保 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的,予以记过直至开除处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 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的,予以警告直至开除处分;私设“小金库”,私分、 挪用、非法占有涉案财物的,予以记过直至开除处分;收受、索取案件利害关系人、 管理服务对象及下级单位和个人的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予以记 过直至开除处分;违反规定插手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 当利益的,予以记过直至开除处分;受他人请托或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公安信息 网和系统平台查询、下载、提供各类情报信息的,予以记过直至开除处分;参与或变 相参与经营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予以记过直至开除处分;近亲属在民警管辖区域或 者业务范围内,从事消防、安防、娱乐业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拒不 改正的,予以记过直至开除处分)学习活动,强化监督督察,有效杜绝民警违法违纪 问题的发生。加强警营文化建设,41人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各类比武竞赛中取得前三名。 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被省文明委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公安厅评为 群众满意度调查排名成绩突出区(县)级单位,并记集体二等功。 (张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