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县政府投诉中心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按照有诉必接、接诉必办、 办必有果和果必反馈的要求,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实行现场督办、呈阅领导批示和电 话回访等方式,不断提高办理的实效和质量,及时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中遇 到的各种矛盾纠纷和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当年,陈庄镇、田庄镇、县公安局、建 设局等10个部门和单位,被县政府表彰为全县投诉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2004年,县政府投诉中心在迅速解决群众反映的急事、难事的同时,注重归纳、 分析、提炼各类建议,并及时反馈给领导,为领导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同时,坚持搞好日报和月通报制度,将每天受诉情况及时以日报表形式报县领导,每 月通过《投诉动态》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投诉办理情况,综合分析群众投诉中涉及的 热点、难点问题,探究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当年,唐山镇、果里 镇、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桓台县交通警察大队等10个部门和单位,被县政府表彰 为全县投诉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2005年县政府投诉工作,一是强化网络建设,确保办理渠道畅通快捷。在全县政 府系统建立以县政府投诉中心为龙头、各有关单位配合联动的基础上,对各单位与投 诉中心的配套联动程序进一步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在人员 条件允许的镇还设立了专门的投诉办公室和联系电话,确保24小时全天候联系通畅、 迅捷,力争将各种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办理力度,确 保办理实效。对一般性投诉事项,通过电话转有关单位限期三天内办结;对办理有一 定难度,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问题,确定牵头单位搞好协调、形成合力,使问题 尽快得到合理有效解决;对于较为复杂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的投诉,在搞好调查 研究的基础上,以呈阅件的形式向领导汇报后,再转交相关单位承办,力争使问题得 到彻底解决。当年,起凤镇、邢家镇、城区街道办事处、县国土资源局、桓台县供电 公司等10个部门和单位,被县政府表彰为全县投诉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2006年,县政府投诉中心不断加大对投诉办理的跟踪督查力度,坚持“走出去办 投诉”,了解事实真相,掌握第一手资料,有效提高了投诉办理的针对性和客观公正 性;对重点、难点投诉事项坚持跟踪督办,及时准确地了解投诉事项办理进展情况, 搞好协调调度,限时办结;加强对投诉群众的回访力度,全面了解投诉办理情况及投 诉人的满意程度,对未及时办理或办理不符合要求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督促监督,对 故意拖延不办的,进行通报。当年,索镇、新城镇、县教育体育局、卫生局、物价局 等10个部门和单位,被县政府表彰为全县投诉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桓台县受理群众投诉情况表 ───┬───┬───────────────────────────────┬───┬───── 年 │受 理│ │办结率│群众满意率 份 │ │ 类 别 占 比 (%) │ (%) │ (%) │ ├────┬────┬────┬───┬───┬────┬───┤ │ │件 数│城建城管│农村农业│土地管理│教 育│环 保│意见建议│其 他│ │ ───┼───┼────┼────┼────┼───┼───┼────┼───┼───┼───── 2003 │1473 │ 23.7 │20.2 │12.6 │9.3 │ 8.5 │16.4 │9.3 │99.0 │99.0 ───┼───┼────┼────┼────┼───┼───┼────┼───┼───┼───── 2004 │1358 │ 25.1 │19.4 │13.1 │8.7 │ 8.4 │16.4 │8.9 │99.0 │99.0 ───┼───┼────┼────┼────┼───┼───┼────┼───┼───┼───── 2005 │1286 │ 18.6 │25.9 │12.7 │10.3 │ 9.6 │15.8 │7.1 │99.0 │99.0 ───┼───┼────┼────┼────┼───┼───┼────┼───┼───┼───── 2006 │1360 │ 26.3 │21.5 │13.3 │8.6 │10.1 │14.5 │5.7 │99.0 │99.0 ───┴───┴────┴────┴────┴───┴───┴────┴───┴───┴───── (宋希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