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 2003年,桓台县民间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 民政局。年初,依照民政部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对全县依法登记 的社会团体进行年度检查。检查的内容为:党组织建设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财 务收支和管理情况。要求7月1日之前对社团组织报送的工作报告、年度检查报告书、 登记证书副本等材料进行汇总审查和实地复查。年检工作主要成果是摸清了底数,比 较全面地掌握民间组织的活动情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了遵纪守法的意 识。当年,全县有县级社团34个,年检34个,合格率100%,年检工作后三年分别为39 个、39个、100%,34个、34个100%和51个、51个、100%。检查的内容和程序后三年大 体相同。2004年,依据省、市委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党建工作的要求,结合年检对社团 党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全县社会团体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92名,其中党员161名, 建立党组织的社团2个。 2005年,县民政、财政部门会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部门结合 年检对会计制度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38个单位的收费和票据使用情况,其中, 对2个不符合会计制度的社团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是年,办理社团登记5个,变更登 记2个。2006年,县民政局印发在全县民间组织中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5个社会 团体被确定为优抚对象定点培训单位。 9月,针对在组织活动、会费收取、财务会计 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举办社团法规及会计制度培训班2期,有30多个社会团体的负责 人和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至年底,10%社团成立党组织,有中共党员415人。 二、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2003年,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其检 查的内容、程序、时间要求与社会团体年检工作相同。当年,全县有民办非企业单位 198个,年检198个,合格178个,合格率90%,后三年分别为198个、94个、90个、95%, 180个、76个、76 个、100%和76个、76个、70 个、92%。2004年,县民政局会同公安、 税务、财政等部门开展两次行政执法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是年,县民 政局对5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2005年,依照大力培育发展公益性、服务性民间组织 的要求, 新注册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15个,变更2个,建立档案180卷。5月,召开部 分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动员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 奉献爱心, 参与慈心一日捐活动。8月,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参加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组织的培训班,参训200余人次。年底,对两年不参加年检的104 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申办业务由县民政局机关迁至县行政服 务中心,实行受理、审核、审批一条龙服务。2006年,注销16个营利性卫生诊所。开 展共铸社会诚信,创建服务品牌等活动,提供服务2000人次,全县四分之三以上的民 办非企业单位规范章程,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公布财务状况和工作报告,自身建设得 到加强,社会公信力得到提升。当年,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加入山东民间组织信息网, 搭建信息网络平台。 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别受市、县民政局表彰,县民政局和桓台 青年人才交流中心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