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 3月18日,县委、桓台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 府)印发《关于加快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主要内容有:对新上或技改项 目及高新技术项目,为全县财源建设做出贡献的单位,获得国家、省、市名牌产品或 驰名、著名商标和被确认为国家和省级新产品的,分别规定了奖励标准;鼓励、支持 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与企业的生产管理与经营;取消“县属企业”、“乡镇 企业”、“村办企业”等名称,管理体制上,统一列入“亿元企业提升工程”企业的 协调、统计和管理。 3月2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考核奖惩的暂行规定》, 主要内容有:对外来投资企业用地、水、电、气、热和运输、通讯及对外来投资者子 女入学、入托、就业等,均作出优惠规定;对县外客商到桓投资兴办独资、合资、合 作企业的引荐人,引进的捐赠资金或实物及部门和单位争取的无偿资金,均作出了具 体奖励标准;对完不成招商引资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年终不能评 为先进单位;对为全县招商引资做出突出或特别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记功、 授予荣誉称号和相应的物质奖励。 3月22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2003年度镇千分计奖考核评比的实施意见》。 考核内容:经济发展800分,其中税收200分、企业效益30分、工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 资140分、 招商引资与外贸出口140分、第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70分、农业120 分、建筑业和小城镇建设100分;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200分,其中党建40分、党风廉 政建设40分、精神文明建设40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40分、科学技术20分、计划生育 20分。 年终,根据考核确定的分值,县委、县政府表彰前四名;对考核总分800分及 以上的镇党委、 政府主要负责人,各奖励现金2000元;对考核总分达不到800分和班 子年度考核确定为不适应的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视情给予诫勉。 3月26日, 县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 意见》,决定在今后一个时期,在全县开展以争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五好镇 党委、五好村党支部及基层满意的县直部门和群众满意的镇站所为主要内容的“三级 联创”活动。 3月26日, 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围绕“三级联创”活动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蹲 点、部门包村工作的通知》,要求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县委常委13人,挂包13个镇26个 村,其中后进村13个,每年到村蹲点时间不少于15天;镇(街道办)党委书记13人、 县直部门负责人13人和其它挂职干部26人,挂包23个村,其中后进村13个;镇党委书 记、镇长、党务书记蹲点时间不少于30天;县直部门负责人和驻村工作人员与单位工 作脱钩,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 4月11日, 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亿元企业提升工程”的意见》,提出 到2005年, 全县有1家企业销售收入过50亿元或利税超5亿元,2家企业销售收入过20 亿元或利税超3亿元,1家企业销售收入过10亿元或利税超1亿元,5家企业销售收入过 5亿元或利税超5000万元,2家企业销售收入过3亿元或利税超3000万元,8家企业销售 收入过2亿元或利税超2000万元,11家企业销售收入过1亿元或利税超100万元。 4月14日,县委印发《关于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规范化、制度化、 程序化建设的规定的通知》,对县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内容、形式和程序作出了明确 规定。同时要求,对政协提案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办理,按规定时限予以答复,为委 员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条件。 4月21日, 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签定责任书,实行一票 否决制度,并作为干部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和条件;要认真落实省关于《禁止非医 学需要监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对违法生育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 费,取消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和收费;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 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机制;加强县、镇、村三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网络 建设。对农村自愿退出二胎生育指标,终身只要一个孩子的家庭奖励现金600元。 4月21日,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非典型性肺炎防治工 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成立县防疫工作领导小组, 统管全县防治工作。全县医疗卫生和医务人员队伍,不论单位归属,均由县防疫工作 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卫生行政部门和全县卫生医疗单位,要实行全天候疫情接报。 要把防治工作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全县各级、各单位、各级卫生医疗机构和镇、村。 5月6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非典”防治工作制 度的通知》,要求实行领导挂包、督查工作情况日报告、登记检测、健康状况跟踪、 责任追究、首接负责、有奖举报和领导小组碰头会八项制度,认真做好全县“非典” 防治工作。 5月8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主要内容 有: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访责任制;严格 实行包信访、保稳定工作责任制;坚持领导干部公开集中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严格执行一个核心(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为核心)、两个下移(工作重心下移,责任 下移)、三个不准(在村里解决的问题不准到镇,在镇上解决的问题不准到县,在县 里解决问题不准到市)的规定;实行定期排查和报告制度,建立部门联合、齐抓共管 机制;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行使归口交办权、督促检查权、协调仲裁 权、业务指导权和通报批评权;要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信访奖惩制 度。 5月30日,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轮岗下派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除县公、检、法机关以外的县、镇党政群机关和具有行政管 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轮岗下派比例为本单位人员编制的20%,科级干部轮岗下派人数 按所在单位实有职数的20%, 时间为1~2年。轮岗下派人员的职责与任务:领办、创 办民营经济组织或公益性社会服务组织,从事其他民营经济活动或专职招商引资。轮 岗下派人员在轮岗下派期间与本单位完全脱离,其职务、身份、编制、工资和福利待 遇不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工资调整和年度考核等方面与留岗人员同等对待。 6月19日, 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主 要内容有: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均允许民营经济进 入,并简化投资审批手续;实行机关人员轮岗下派制度,直接从事民营经济;鼓励各 类人员投资兴办民营企业,鼓励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创办或参股民营企业;切实 提高私营个体从业者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建立以300万元为基数的私营经济发展基金, 并每年予以追加;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进一步扩大县招商服务大厅职能,逐步建立行 政审批中心,落实“一方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理”的“一站式”服务 制度;整顿发展环境,积极规划建设现有工业经济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发 展民营专业村、产业镇;落实对发展民营经济的检查调度和考核奖惩,加大对经济强 村、强企业的考核奖惩力度;各镇、部门和单位要把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纳入领导任期 目标。 6月21日, 县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 抢抓机遇 干事创业 加快发展的决 定》,规划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思路是:瞄准一个目标(建设绿色的、开放的、 现代化的新桓台) 、完善一个规划(构建桓台新区、桓台新城区、205国道、柳泉路 北延和寿济路“两区三带”的发展新格局)、完成三个阶段任务(第一阶段到2005年, 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6亿元; 第二阶段到2010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突破5000美元; 第三阶段到2020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超过1330亿元,人均2.94万美元)、坚持两个 立县、突破四大突破点、实现两大转变。 7月15日, 县委印发《关于重申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要 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配偶、 子女、亲友谋取非法利益,不准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滥支滥用公款、 铺张浪费,不准购置和使用超标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和领导 干部收入申报制度,严格执行礼品登记制度。 8月1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改革的目标 是: 民营企业的比重由原来的71%提升到95%以上,县、镇公有资产要在9月底前全部 退出。改革的内容和形式是:已进行新一轮产权改革但仍留有公有股和剥离资产的企 业, 其公有股和剥离资产要在8月底前一次性转让完毕;县、镇与外商合资的企业仍 保留公有资产的,应征得合资方外商的同意;尚未改制的县、镇企业,要迅速改制, 不再设公有股;村办工、商、建企业集体净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改造成公 司制企业,集体股可占总股本的30~50%,但不能控股,其余的集体资产要全部卖出; 集体净资产在1000万元或集体股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必须全部退出集体资产或集 体股。 12月31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平安桓台”的决定》,要求建设“平 安桓台” , 要建立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 “一票否决”。年底前,对建设“平安桓台”工作进行动员,全面铺开;2004年重点 抓好各项工作机制建设,并加以深化完善,使“平安桓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05 年重点总结经验,使各项工作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建设“平安桓台”的长效 机制。 2004年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 2月2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桓台县行政服 务中心组建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心”实行集中办公、窗口受理、一口对外、承诺 服务、限时办理、统一收费的“一站式”服务办事制度,以服务、创新、便民、展示 政府形象为工作宗旨,以争创一流、务求实效为目标,把“中心”窗口工作作为考核 部门及其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3月1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平安桓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从 2004年起,在全县开展以争创“平安镇”、“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机关”、 “平安企业”和“平安校园”为主要内容的“平安桓台”活动,到2005年底努力达到 无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无重 大安全生产事故,无敏感人员到市以上上访和滋事的五项目标。 3月26日, 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要求突出抓好管理体制、工作网络、目标责任、经费投入四个方面的落实。2004年, 力争实现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市级优质服务先进镇达到80%,模范村 (居)达到60%以上的目标。 4月22日, 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考核奖惩的规定》,对 外来投资者土地使用、财政扶持、收费、户籍管理等规定了优惠政策;对引进项目和 资金且落实到位的引荐人(单位)规定了具体奖励标准。要求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杜绝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4月22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2004年度镇千分计奖考核评比的实施意见》, 规定了12项考核内容和分值,并确定:年终,根据考核确定的分值,县委、县政府表 彰前四名; 对考核总分800分及以上的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奖励,对低于 800分的视情给予诫勉。 4月25日, 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2004年度集中为群众办实事的安排意见》, 提出2004年县委、县政府为群众办理的实事为: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努力提高人民群 众生活水平;帮扶救助农村特困学生和农村照明用电特困户;降低农业税,减轻农民 负担;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建立和落实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制度;搞好道路建设,进一步改善境内道路交通状况;对城区205国道两侧进行绿化, 改善居住环境,打造绿色桓台;加强城区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水平;调整农 村中小学布局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少海 公园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休闲娱乐场所。 5月14日,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党政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意见》,提出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开发 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县直部门和各直属事业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 述职述廉采取召开述职述廉会议、民主测评、群众评议和汇总反馈的方法每年进行一 次。对经群众评议问题较为突出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对述职述廉结果,要作为领导 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7月15日,县委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蹲点 部门包村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县 级领导11人、县直部门负责人22人、其他挂职干部11人,挂包11个后进村;由镇领导 21人、县直部门负责人42人、挂职干部21人,挂包21个后进村。包村时间为三年,实 行目标化管理。 8月12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意见》, 主要内容有:全县农村土地承包期一律延长至2029年;要做好“两田制”清理整顿, 推动“两田制”向“均田制”平稳过渡;对“口粮田”和“责任田”分别按人口平均 承包的“两田制”,稳定原有的土地承包关系,取消土地承包费,按规定承担农业税 及附加,并将其承包期延长到2029年;全县各村机动地面积要控制在5%以内,其承包 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凡承包经营证和承包合同书不到户的村,必须全部补发到户。 8月31日,县委印发《关于实施强基工程 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提出力争经过3年努力, 使全县90%以上的镇(街道)党委和85%以上的村(居)党支 部达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运行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 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标准,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应建组建率达到100%,村 党支部书记、 村主任一人兼的比例达到80%以上,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到 70%以上; 职工人数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无党员空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 的应建组建率达到100%。 12月9日, 县委、县政府印发《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意见》,提出 要坚决解决画地为牢、杜绝规避招标和违法施工、装饰市场混乱和建筑质量的问题。 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从2004 年12月10日开始至2005年4月30日结束。 2005年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 1月10日, 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工业发 展的意见》,提出:2005年全县工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5亿元,工业销售收入 过270亿元,亿元企业达到40家。2007年,工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亿元,限 额以上工业企业达到300家,工业销售收入过500亿元,亿元企业达到60家,地方财政 收入过8亿元。力争到2010年,工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达到400亿元,限额以上工业 企业达到500家, 工业销售收入过1000亿元,亿元企业达到80家,地方财政收入过15 亿元。对投资5亿元以上的新开工项目,每亿元县政府给予200万元的发展扶持基金; 对十大骨干企业试行非税收费用包干制度;对年纳税居全县前10名的企业法人代表, 县财政出资享受疗养保健待遇;对桓台县作出突出贡献的外来投资者和技术人员,授 予“荣誉市民”称号。 1月28日, 县委印发《关于在县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确定从1月开始至6月底,在县级领导班子和全县在职 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此次教育分学习动员、分 析评议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 1月28日, 县委印发《关于第一批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确定从1月开始 至6月底, 在县级党政群机关,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县直属事业单位 和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及部分党组织关系在桓台县的双重管理部门、单位中,组织开 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此次教 育按照学习动员、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 3月1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改进工作的几点意见》,主要内容有:县委、 县政府领导成员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一般不搞新闻报道,在县内 上下班,一般不车辆接送;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超时默认制三项工作制度; 县委、县政府领导成员至少联系一户农村困难群众和城镇困难居民;对符合标准的农 村特困户危房,由县财政出资进行维修和改造;年内,由县财政出资为3906名(2063 户)农村低保户对象加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被全日制正规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低保 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 县政府一次性给予2000~3000元的入学补助; 年内免费培训 500名下岗失业职工;设立县长公开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3月11日, 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考核奖惩的规定》,主 要内容有:对外来投资企业用地、境外及县外在桓台县兴办生产性独资或合资企业、 利用县内企业场地投资兴办工业企业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到桓台县投资兴办生 产性独资企业或外方投资额占50%以上的生产性合资企业及投资100万元以上建设水利、 文通、农、林、文化生产项目的,分别规定了优惠政策;同时对外来企业的收费和外 来投资者的户籍管理,对引进项目和资金的引荐人(单位)的奖励,对各镇和各部门、 单位招商引资的考核办法,均作出明确规定。 3月28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2005年度镇千分计奖考核评比的实施意见》, 规定了12项考核内容和分值,并确定:年终,根据考核分值,县委、县政府表彰前四 名;对考核总分800分及以上的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奖励,对低于800分的 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视情给予诫勉。 6月9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2005年, 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构筑社区建设的框架;2006年,理顺关系,完善机制,强化功 能,发展第三产业,拓展就业和再就业岗位;2007年,社区内基本实现民主选择、决 策、管理、监督的社区居民自治和老有所养、少有所教、残有所助、病有所医、服务 周到、治安良好的发展新格局,力争城区街道和80%的社区达到省级示范标准。 6月16日, 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提出了加 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八项主要目标,要求把各级党政领导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的实绩列入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6月16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文化大县建设的意见》,提出:2007年, 县文化馆、图书馆、大剧院、文化广场投入使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 层网点建设率达到100%;开发渔洋文化,形成以王渔洋故居为中心,以忠勤祠、王渔 洋祠、四世宫保、戏马台、马踏湖、少海景区为辐射点的精品文化旅游格局。到2010 年,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文化生产 服务体系、文化运行机制的文化发展新格局;创建营造有利于出人才、精品、效益的 文化发展环境,努力把把桓台建设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科技教育比较发达,文化事业 繁荣有序、文化产业具有较强实力的文化大县。 6月19日, 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对人才的引 进和待遇,对人才队伍的管理、教育使用和激励机制等,均提出了具体要求。 6月20日, 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要求抓好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审批收费项目的清理;抓好用足、用活上级政 策的创新;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到特事特办、重点扶持;凡具有行政管理职 能的部门和单位,要做到办事内容、程序、权限、时限、结果及收费依据和标准“六 公开”;所有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 行风活动,评议结果要向社会公开,连续两年列最后一名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调离 工作岗位;聘请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对机关效能进行监察。 6月24日, 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城镇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规定了城镇低保对象就诊医院和诊疗优惠措施,并对城镇低保对象医疗救助资金的管 理作出了具体规定。 7月15日, 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和谐桓台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科学 发展,强化和谐桓台建设的物质、政治、思想文化、环境、组织方面的工作基础,推 动经济强县、“平安桓台”、“文明桓台”、“生态县”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突出工 业的主导地位,全面推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力争当年生产总值突破145亿元, 人均达到3600美元, 基本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07年,生产总值达到205亿 元,人均达到5039美元,提前完成2010年远景目标。 2006年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 2月20日, 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2006年全县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内容和 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 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领 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3月5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招商引资和对外经贸工作的 意见》,提出:2006年,全县招商引资实际到位外来投资力争达到25亿元,其中境外 资金4500万美元;外贸出口完成2.7亿美元。 3月5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主要内 容有:对县内现有企业当年新开工项目、投资项目,当年被评为国家级名牌产品、驰 名商标、免检产品、新产品的,被评为省级名牌、免检产品、著名商标的,获得国家 和省级三等以上科技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获得国家级火炬计划、星火计划奖的, 经国家、省认定为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的, 经批准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和成功上市的企业,当年新实现亿元企业目标和规模以上企 业的, 分别规定了奖励标准;对当年纳税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骨干 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分别规定了优惠标准。 4月17日, 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2006度千分计奖考核评比的实施意见》,规 定了12项考核内容和分值,并确定:年终,根据考核确定的分值,县委、县政府表彰 前四名;对考核总分800分及以上的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奖励,对低于800 分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视情给予诫勉。 4月21日, 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 用10年左右的时间,把全县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农民富裕、设施配套、环境优美、 生态良好、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5月13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建设创新型县的实施意见》, 提出到2015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高新 技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50%以上,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与工业总 产值的比重2006年达到34%,以后每年提高2%;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保持在99%以上, 农业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率达到99%以上; 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和向国外申请专利量居 全省前列, 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科技进步水平综合指数进入全国 前列。 5月30日,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桓台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案 的通知》,要求专项治理分为动员部署、自我检查纠正、集中整改和重点检查四个阶 段,从2006年6月上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 6月16日,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 开展部门包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县直一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共 93个,对64个示范村和101个环境整治村进行包村,时间三年。 7月16日, 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劳务合作的意见》,提出: 2006年外派劳务人员力争达到400人,2007年力争达到600人,2008年力争达到1000人, 2009年力争达到1500人,2010年外派劳务人员力争突破2000人,争取把桓台建成全国 食品加工、水产加工、缝纫、建筑等外派劳务培训和供应基地之一。 8月24日, 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要求在2005年建成4处综合服务中心试点的基础上, 2006年在各镇政府驻地村、经济 强村或人口大村分别再建2~3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总数达到30个;2007年,总 数达到50个。 10月13日,县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对县人 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形式、程序及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作出了明确规 定,同时对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抓好自身建设和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 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均提出了具体要求。 10月3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力 争到2010年接待游客达到2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突破14亿元,建成旅游经济强镇4 个, 旅游特色村7个,4A级景区2个、3A级景区1个、2A级景区2个、星级酒店5家、旅 行社10家。 10月3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力争到 2010年, 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县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2%以上,财政税收贡献率达 到20%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5%以上。 12月4日,县委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 加快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建设的意见》,提出力争到2010年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努力使桓台的和谐社会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力争到2020年,使桓台经济更加发展、人 民更加富裕、法制更加完备、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安定、生态更加优良,成为社 会和谐程度较高的县域。(王志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