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 成立桓台县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坚持贯彻“环境立县”战略,以 治理城区街道店外经营、乱搭乱建、店外加工制作等为重点,年内治理店外经营2500 余处,基本实现城区主要街道经营户入店经营目标。长期占道经营、环境脏、乱、差 现象初步得到遏制。 2004年2月,桓台县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更名为桓台县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局。首次实行集市容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工 商行政、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和全部职能于一体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城市 环境面貌显著改观,城市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年,被授予山东省文明城 管监察队伍和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采取专项治理和日常巡 查相结合管理办法,清理店外经营5000余处,清除喷写、不干胶贴非法广告2万余处, 给予行政处罚15人。同年,对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实行“三统一”(标准、形式、位置) 管理办法, 落实一店一牌规定,清理各类不规范广告牌匾470余块。年内,协助各镇 城市管理执法中队清理乱搭乱建260处,全县城、镇环境面貌和城市化水平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