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依企业工伤事故的发生频率分别按照职工月工资总额的0.5%、1%、 2%、2.5%的比例征缴,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依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有关费用。 2003年,全县103个单位14652人参加工伤保险。征缴 工伤保险基金80 万元, 为138人次支付工伤保险待遇66万元。2004年,全县105个单位15757人参加工 伤保险。 征缴工伤保险基金104万元,支付工伤待遇136人次105万元。2005年,全县 142个单位20714人参加工伤保险。征缴工伤保险基金168万元,为131人次支付工伤保 险待遇129万元。 2006年,全县226个单位23257人参加工伤保险。征缴工伤保险基金 237万元,为159人次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