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在对国营、公私合营企业进行普查的基础上,建立起定期报表制度。报 表内容以工农业生产、商品购销、对私营商业改造、公私比重等指标为主。1958年, 执行国家统一报表制度,由原来一揽子统计分为工业、农业、财贸、基本建设、劳动 工资、物资等专业统计。在各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形成较 为健全的统计网络和专业统计报表制度。“文化大革命”初期,统计工作一度中断。 1970年,统计工作恢复。1978年,国务院发出《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 统计管理逐步趋于正规。到1987年,部门统计项目有农业、工业、商业、交通邮电、 物资、基建、财政、金融、文教、卫生等主要指标,统计队伍发展到近千人。1990年, 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同年,改革农村统计,推行“农村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 1995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2000年,开展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2年,全 县推行统计网络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