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设立民事行政检察科。1994年受理申诉案件8件,立案1件,提请抗 诉1件。 1997年,把敢抗、会抗、抗准作为工作重点。年内,受理申诉案件13件,立 案8件, 提请抗诉2件,法院再审改判2件。2000年,实行办案责任制,证据开示和律 师代理申诉制度,当年受理申诉案件22件,立案12件,提请抗诉13件,法院再审判决 3件,和解1件。2001年,民事行政检察以办理抗诉案件为重点,年内提请抗诉13件, 法院再审改判3件,占23%。2002年,受理申诉案件33件,立案9件,提请抗诉9件,法 院再审改判1件,息诉2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