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访办信 1988年,县信访局制定接访、议访、办信程序和管理制度。年内,受理人民群众 来信451件,处结率97.8%;来访290人次,处结率93.4%。1989年,县委、县政府制定 县委常委和县长、副县长接待上访群众值日表,实行定期接待上访群众制度,进一步 密切了党和政府同群众的联系。1990年底,建立县委、县政府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和接 待群众上访登记簿。至1991年底,在县信访局受理的545件次群众来信来访中,县委、 县政府领导阅批和接待290件次, 占总量的53.2%。1992年,受理群众来信194件,来 访233人次。 其中,集体访11起106人次,处结率均为99%。县委、县政府领导研究信 访工作9次, 阅批群众来信99件,协调处理重大、疑难问题76起。1995年,制定和推 行以对初访者像熟人一样,对重访者像朋友一样,对老弱病残者像亲人一样,对来访 者的事情像自己的事情一样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接访公约》 。 年内,受理群众来信 168件, 全部处结;来访1081人次,其中集体访46起800人次,处结率95.8%。县委、 县政府领导听取、 研究信访工作8次。1996年10月,在耿桥镇召开全县信访工作理论 研讨会,收到调查报告18篇,论文32篇。年内,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基层党委接待 群众来访、推行逐级上访制度、县级领导包案和对信访工作实行奖惩等规定,并重申 县级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上访制度,每周有两名县级领导干部在信访接待室挂牌公 开接访。 县信访局建立完善信访工作内部管理十项制度。 印发《信访简报》24期, 《信访信息》 130条,对苗头性、突发性和难点、热点问题,通过信访信息反馈给县 委、县政府领导,为科学决策、妥善处理问题提供参考。受理来信173件,处结率96%; 受理来访760人次,其中集体访19起,284人次,处结率96.3%。1999年7月,县委召开 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稳定和信访工作。县、镇两级分别调整充实信 访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主要领导兼任。制定信访工作实施意见和考核奖惩办法,实 行常委包镇、副县长包系统和各镇、县直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建立“五 长”(县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的主要负责人)联合接访制度。同 时,县委、县政府确定,每年选派2名后备干部到县信访局挂职锻炼。年内,受理群众 来信198件, 处结率97%; 受理来访3312人次, 其中集体访116起2258人次,处结率 96.2%。 39名县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577人,阅批人民来信81件。2001年8月,全市信 访工作现场会在桓台召开, 会议肯定并推广桓台县信访工作的经验。同时,确定桓台 县代表淄博市接受全省信访工作检查。同年始,实行办访工作“回头看”、办信工作 “三见面” (与承办单位领导、 具体承办人和写信人见面)。年内,受理群众来信 124件,处结率95.7%;受理来访2752人次,其中集体访71起2242人次,处结率98.3%。 2002年, 受理群众来信106件, 处结率96.1%;受理来访1682人次,其中集体访63起 1262人次,处结率96%。 桓台县信访局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表 表6-15 ┏━━━━━ ┯━━━━━━━━━━━━━┯━━━━━━━━━━━━━━━━━━━━━━━━━━━━┓ ┃ │ 来 信 │ 来 访 ┃ ┃ ├──────┬──────┼──────┬─────────────┬───────┨ ┃ 年 份 │ │ │ │ 其中集中上访 │ ┃ ┃ │ 件 次 │ 处结率(%)│ 人 次 ├──────┬──────┤ 处结率(%)┃ ┃ │ │ │ │ 起 次 │ 人 次 │ ┃ ┠───── ┼──────┼──────┼──────┼──────┼──────┼───────┨ ┃ 1988 │ 451 │ 97.8 │ 290 │ │ │ 93.4 ┃ ┠───── ┬───── ┬──────┼──────┼──────┼──────┼───────┨ ┃ 1989 │ 77 │ 100.0 │ 676 │ 13 │ 264 │ 100.0 ┃ ┠──────┼──────┼──────┼──────┼──────┼──────┼───────┨ ┃ 1990 │ 194 │ 100.0 │ 233 │ 16 │ 213 │ 100.0 ┃ ┠──────┼──────┼──────┼──────┼──────┼──────┼───────┨ ┃ 1991 │ 211 │ 100.0 │ 334 │ 10 │ 260 │ 100.0 ┃ ┠───── ┴───── ┴──────┼──────┼──────┼──────┼───────┨ ┃ 1992 │ 194 │ 99.0 │ 233 │ 11 │ 106 │ 99.0 ┃ ┠───── ┬───── ┬──────┼──────┼──────┼──────┼───────┨ ┃ 1993 │ 231 │ 94.0 │ 618 │ 10 │ 126 │ 96.1 ┃ ┠──────┼──────┼──────┼──────┼──────┼──────┼───────┨ ┃ 1994 │ 138 │ 97.0 │ 462 │ 21 │ 162 │ 97.6 ┃ ┠──────┼──────┼──────┼──────┼──────┼──────┼───────┨ ┃ 1995 │ 168 │ 100.0 │ 1081 │ 46 │ 800 │ 95.8 ┃ ┠──────┼──────┼──────┼──────┼──────┼──────┼───────┨ ┃ 1996 │ 173 │ 96.0 │ 760 │ 19 │ 284 │ 96.3 ┃ ┠──────┼──────┼──────┼──────┼──────┼──────┼───────┨ ┃ 1997 │ 170 │ 98.0 │ 1168 │ 35 │ 939 │ 95.1 ┃ ┠──────┼──────┼──────┼──────┼──────┼──────┼───────┨ ┃ 1998 │ 232 │ 94.3 │ 1964 │ 75 │ 1574 │ 97.4 ┃ ┠──────┼──────┼──────┼──────┼──────┼──────┼───────┨ ┃ 1999 │ 198 │ 97.0 │ 3312 │ 116 │ 2258 │ 96.2 ┃ ┠──────┼──────┼──────┼──────┼──────┼──────┼───────┨ ┃ 2000 │ 164 │ 94.5 │ 2623 │ 92 │ 1983 │ 95.6 ┃ ┠──────┼──────┼──────┼──────┼──────┼──────┼───────┨ ┃ 2001 │ 124 │ 95.7 │ 2752 │ 71 │ 2242 │ 98.3 ┃ ┠──────┼──────┼──────┼──────┼──────┼──────┼───────┨ ┃ 2002 │ 106 │ 96.1 │ 1682 │ 63 │ 1262 │ 96.0 ┃ ┗━━━━━━┷━━━━━━┷━━━━━━┷━━━━━━┷━━━━━━┷━━━━━━┷━━━━━━━┛ 二、督办、查处 1988年,县委召开专题研究信访工作的常委会两次,要求加强对人民群众来信来 访的督办和查处力度,认真解决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年内,以电话、信涵、召开会 议和与有关单位负责人谈话等形式,督办信访案件445件,查处案件222件,分别占信 访案件总数的60.1%和30%。1989?1995年,督办1827件,查处916件,分别占信访案件 的60%和30.1%。1996年,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及时就地依法解 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信访工作着眼点下移,变上访为下访,将工作重 点放在督办和查处上。原禽蛋制品厂一职工因病住院,支付不起医药费,其家属到县 上访,要求救济。经派人调查核实后,写出调查报告,呈报给县委领导并批转县民政 局和县经贸委,民政局拿出3000元给予救济。年内,督办信访案件553件,查处95件, 分别占信访案件的82.8%和14.2%。 1997年4月,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做好信访工 作规范化管理的实施细则》 。8月,市委在唐山镇召开全市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现场 会。10月,新城、田庄等镇粮食经销户30人到省政府上访,反映临沂华蒙集团欠粮款 243.48万元,要求政府协调解决。县信访局先后15次到临沂市兰山区有关部门进行协 调, 历经五年,粮款全部追回。年内,督办信访案件347件,查处43件,分别占信访 案件的80%和9.9%。 1998年,县委、县政府与13个镇签订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书, 县信访局与上访群众签订双向责任书,分别规定上访人和接待人员的权力和义务。解 决问题填写答复意见书, 解决问题的时限:一般问题7日内答复,15日内处结;比较 复杂的问题15日内答复,1个月内处结;特别复杂的问题1个月内答复,2个月内处结。 对重点案件填写信访问题督办卡。 当年,签订双向责任书180份,填写答复意见书34 份,填写督办卡75份,督办信访案件558件,查处70件,分别占信访案件的80%和10.1 %。 1999年,对全县信访问题进行三次排查,对37个重点问题,明确了包案领导、责 任单位和具体承办人, 并于当年全部解决。对全县排查出的238起信访问题,进行重 点督查、 督办, 并对179名信访人进行回访、 反馈意见。至2001年,督办信访案件 2375件,查处298件,分别占信访案件的80.1%和10%。2002年,对46起重大信访积案、 难案,实行县领导挂包,责任单位主要领导靠上做工作,并从县纪委、信访、公安等 10个单位抽调人员进驻煤气公司、三立钓具公司和食品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年内, 督办信访案件471件,查处60件,分别占信访案件的80%和10.2%。 督办、查处信访案件情况表 表6-16 单位:件 ┏━━━━━━━┯━━━━━━━┯━━━━━━━┓ ┃ 年 份 │ ?? │ ?? ┃ ┠───────┼───────┼───────┨ ┃ 1988 │ 445 │ 222 ┃ ┠───────┼───────┼───────┨ ┃ 1989 │ 301 │ 151 ┃ ┠───────┼───────┼───────┨ ┃ 1990 │ 138 │ 69 ┃ ┠───────┼───────┼───────┨ ┃ 1991 │ 177 │ 89 ┃ ┠───────┼───────┼───────┨ ┃ 1992 │ 199 │ 100 ┃ ┠───────┼───────┼───────┨ ┃ 1993 │ 440 │ 220 ┃ ┠───────┼───────┼───────┨ ┃ 1994 │ 275 │ 138 ┃ ┠───────┼───────┼───────┨ ┃ 1995 │ 297 │ 149 ┃ ┠───────┼───────┼───────┨ ┃ 1996 │ 553 │ 95 ┃ ┠───────┼───────┼───────┨ ┃ 1997 │ 347 │ 43 ┃ ┠───────┼───────┼───────┨ ┃ 1998 │ 558 │ 70 ┃ ┠───────┼───────┼───────┨ ┃ 1999 │ 1049 │ 137 ┃ ┠───────┼───────┼───────┨ ┃ 2000 │ 717 │ 90 ┃ ┠───────┼───────┼───────┨ ┃ 2001 │ 564 │ 71 ┃ ┠───────┼───────┼───────┨ ┃ 2002 │ 471 │ 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