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安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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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退伍军人安置
    1988年,全县接收退伍军人348人。其中,回农村274人,城镇入伍安排工作74人。
年内,培训67人,选拔使用军地两用人才105人。1989年,县政府拨款2.5万元,为15
名退伍军人建房65间。 7月,在县职业中专建立桓台县退伍军人培训中心。10月,在
县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立桓台县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总站,在各乡(镇)建筑公司建
立分站。1991年起,县政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帮助退伍军人解决住房困难。1992年
11月,桓台县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
先进单位。1993年,退伍安置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包干安置政策,对拒绝接收或故
意推托安置退伍军人的单位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转业志愿兵由县民政部门直接接收
安置改由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统一接收,省、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下达指令性安
置计划。当年,13名转业志愿兵全部按计划、按时安置在企、事业单位。2000年始,
对转业士官(1999年始军队志愿兵改称士官)安置实行量化考核,根据服役年限、政
治面貌、职衔等级和奖惩等情况制定考核标准,按分数高低在安置计划内自选单位。
2002年, 全县接收退伍军人282人。其中,士官14人,城镇入伍安排工作74人,回农
村194人。培训85人,选拔使用军地两用人才210人。

                                      桓台县接收退伍军人情况表
表6-4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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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份   │ 农村义务兵 │ 城镇义务兵 │   志愿兵   │    安置    │     培训     │选拔使用军地┃
┃            │            │            │  (士官)  │            │              │  两用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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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    │    274     │     74     │            │     74     │     67       │     105    ┃
┠────  ─┴  ─────┴─────  ┴──────┼──────┼──────  ┴──────┨
┃    1989    │    315     │     34     │     2      │     36     │      28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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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    │    171     │     40     │     3      │     43     │      46      │    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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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    │    225     │     62     │     17     │     79     │      64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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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    │    193     │     74     │     3      │     77     │      76      │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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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    │    148     │     70     │     13     │     83     │      82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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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    │    237     │    107     │     11     │    118     │     102      │    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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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    │    249     │     60     │     8      │     68     │      58      │    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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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    │    188     │     41     │     25     │     66     │      65      │    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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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    │    206     │     54     │     14     │     68     │      70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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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    │    202     │     50     │     23     │     73     │      71      │    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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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    │    206     │     45     │     21     │     66     │      65      │    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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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    │    229     │     56     │     17     │     73     │      70      │    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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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    │    228     │     45     │     21     │     66     │      65      │    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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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    │    194     │     74     │     14     │     88     │      85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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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1988年,全县有军队离、退休干部18人。其中,副师级1人,团级13人,营级4人;
当年接收安置副团级1人。 桓台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设所长1人,工作人员3
人,配备服务专用车一辆。军休干部享受国家机关同职级离、退休干部各项政治待遇。
生活待遇保持军队原标准,医疗、住房和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享受县政府制定的
各项优惠政策。逢重大节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均到军干所慰问。军干所每年均
组织门球、象棋、钓鱼等活动,到企业和学校开展传统教育。1990年,接收安置副营
级1人。 1994年,接收安置技术员1人。1997年6月底,组织军休干部到驻军某部进行
重温军营活动和庆七一、 迎港归实弹射击活动。1999年,接收安置正营级1人。2001
年9月,组织军休干部和家属23人,到延安参观游览。2002年,接收安置副团级1人。
当年底,全县有军队离、退休干部22人。其中,副师级1人,团级14人,营级6人,技
术员1人。
    三、移民安置
    2000年底,根据国务院三峡建委和省移民办工作布署,桓台县负责接收安置重庆
市开县渠口镇坪浪村和小河村三峡库区移民35户138人。 其中,男71人,女67人;18
岁以下36人,60岁以上7人。2001年3月14日,成立县三峡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月内,编制《桓台县三峡库区农村外迁移民安置方案》,采取
任务指标到镇,集中插花到村的办法进行安置。4月,组织开展为接收安置移民捐款活
动,全县90多个部门捐款121.1万元。5月,选定在3镇8村安置移民。其中,唐山镇西
马村7户26人, 薛庙村4户18人;田庄镇旬北村3户12人,西埠村4户18人,文庄村5户
20人; 果里镇东义和村4户11人,甘家村4户15人,东果里村4户18人。12月,县移民
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带领有关部门和镇、村负责人到重庆市开县,就移民工作具体事项
进行对接,对35户移民资格进行审核,对存在的问题与当地政府交涉、沟通、解决。
2002年3月14日至16日, 开县33名移民代表和11名县、镇领导到桓台县考察对接,县
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与35户移民签订《安置协议》和《委托建房合同》,落实宅基
地8343平方米,耕地143.51亩,并商定孩子上学、入托等事宜。为移民建房实行指挥、
方案、资质、标准、进度、验收六统一。宅基地选择在位置好、交通较方便,与村规
划相适应的地段,每户标准为225平方米(15米×15米)。6月底,移民住房建设全部
竣工。对移民责任田分配,各村均调出离村较近、土质较好、浇灌较方便的土地,人
均1亩。移民生活用品均从“放心”商场和厂家购置,实行样式、质量、数量三统一,
每户价值6000余元。 8月11日,移民专列到达临淄火车站,即日住进新家。移民安置
后,县委、县政府落实安置政策,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抓好帮扶和帮教工作,移民思
想稳定, 生活安定,并逐步适应和融入当地社会。当年底,有5名移民在镇、村企业
就业,16人搞起第三产业,田庄镇文庄村4名移民办起养猪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