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工业企业管理,始于1945年,历经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1945~1949年,为企业管理雏形阶段。这一阶段,桓台处于民主革命时期, 创建的2个全民企业, 一开始就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直接为革命战争和人民 生活需要服务的观念十分明确,独立自主,自立更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 神十分突出。他们在企业内部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技术民主、管理民主及 供给制。1950~1957年。为学习苏联工业管理经验阶段。这一阶段,通过对手工 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建立起17个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和集 体工业企业。在生产管理上,实行计划经济,企业内执行作业计划,建立以劳动 定额为主的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改变了生产混乱状况;在企业管理体制上, 全民工业企业实行厂长领导下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会议制度;手工业生 产合作社则实行监事会、理事会制度。在劳动管理上,各企业开展爱国增产劳动 竞赛,实行按劳分配的工资制度。当时,由于照搬苏联经验出现了单纯依靠行政 命令,忽视党的领导;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忽视经济手段;过分强调集中,忽视 民主管理的不良倾向。1956年,党的“八大”会议决定在企业中实行党委领导下 的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 全县有9个工业企业实行上述两种管理制度。 1958年起,由于“大跃进”和“反右倾”的左倾错误,工业企业经历了一段曲折 道路。曾一度出现过讲党的领导,却忽视了生产行政指挥系统的作用;讲政治挂 帅,却忽视了物质利益原则;讲依靠群众,却忽视了专业化管理;讲主观能动性, 却忽视了客观可能性,造成工业企业的混乱状况。 196l~1987年, 为探索自己管理企业的发展阶段。1961年9月,中共中央颁 发《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和《手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1965年, 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企业管理又逐步走上正轨。“文化大革命”初期,由于派 性斗争激烈,再次造成工业企业的管理混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业企业 走上正确轨道。其间,又经历了三个不同时期:1976~1980年为企业管理恢复时 期,在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清除经济工作中存在的左倾错误;在生产管理上, 县属以上18个工业企业全部恢复和建立起各项规章制度和以劳动定额为主的生产 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原始记录、计量、统计制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全县 建起2000多个产品质量管理小组,主要产品合格率达到95%以上。1981~1982年, 为恢复性企业整顿时期。1981年上半年,学习首都钢铁厂管理经验,县经委举办 县属企业财会人员培训班,为企业培训数十名经济核算人员,并推广桓台县印刷 厂实行经济责任制和三级经济核算的经验。 1982年3月,县经委企业整顿办公室 成立,当月举办厂级干部培训班,并派出4个蹲点调查组,对4个工业企业综合治 理。 至6月底,经委所属12个企业都建起职工代表大会制,企业内部推行的各种 责任制。索镇酒厂、县制锨厂、化肥厂、汽车修配厂、轻工机械厂做到责任制、 考核制、 奖惩制三结合,经济效益明显提高。1982年,整顿的7个工业企业,上 半年实现利润45.05万元, 比1981年同期增长8.5%。是年,全民企业执行利改税 的规定,实行利润递增包干责任制,集体企业实行自负盈亏、利润包干责任制。 当年工业企业税金比1981年增长28.2%。至1983年,全县工业企业整顿全部结束。 企业整顿合格率达8l%。 1983年与1980年相比,劳动定额由整顿前的375项增加 到630项, 增长了68%,定额提高幅度一般在5~7%。非生产人员由占职工总数 的22%下降到18%左右。1984~1987年为推行经济责任制,实行厂长目标负责制, 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阶段。1984年春,在索镇酒厂试行厂长目标责任制和职工代 表大会制,由厂长全面负责企业的经济管理工作,革除了党政不分,责任不明的 弊端。此后,县经委所属34个企业全部实行厂长目标负责制。1986年,县经委就 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降低率、工业总产值、实现利润总额4 项经济指标,与县政府签订经济承包责任制。县经委、乡镇企业局也分别与各企 业,各企业与车间、班组签订经济承包责任制。1986年,县经委系统实现工业总 产值6798万元,比1985年增长19%,利税增长10%,主要产品的稳定提高率达80% 以上。 1986年底,县经委与各企业厂长(经理)又签订经济承包合同书。1987年4月, 全县实行利税总额与工资奖金总额挂钩浮动的分配形式,1987年,全县有20个工 业企业实行厂长目标负责制, 比1986年增长2.5%。有14个工业企业跨入省、市 同行业的先进行列。桓台水泥厂晋升为省级先进企业,索镇酒厂、淄博轻工机械 厂、淄博开关厂、淄博变压器总厂桓台分厂晋升为市级先进企业。桓台县水泥建 材总厂为中国建材工业协会优胜企业,县制锨厂、淄博第五毛巾厂、县木器厂、 轴承厂、淄博包装装璜印刷厂、淄博塑料十二厂等6个企业为市级单项先进单位; 并有市级优秀企业家2人,省级劳动模范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