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境内工业企业较少,全民工业企业由惠民专署实业公司直接管理, 县政府实业科代管。 个体手工业由县供销合作社管辖。1956年1月,桓台县手工 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负责全县的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7年,工业企业管 理实行双重领导,全民工业企业以地区管理为主,县属集体工业企业则以县工业 科和手工业管理科为主,同时接受专署工业局领导。此后,组建桓台县工业局, 统一管理县属集体工业企业。同时,撤销县工业科和手工业管理科。 1958年后,随着工业企业的发展,中共中央决定适当扩大地方的管理权限, 惠民专署直接管理的5个全民工业企业下放给县里领导, 县里直接管理的16个集 体工业企业下放给公社经营。 1960年, 县属工业企业只有10个,比1958年减少 68.2%。从1961年起,中央强调集中统一,全民工业企业又上收为惠民专署管理, 16个社办工业企业亦上收为县里领导。此时,桓台县设立工业、公社工业、手工 业、 机械4个工业局,始按工业行业管理。1962年5月,上述4局又合并为桓台县 工业交通科,同时挂手工业联社牌子。11月,工业、交通分设为两个科,并恢复 手工业联社。 1963年3月,县手工业管理科同工业科合署办公。从1965年起,随 着省、专署行业管理的明确分工,境内工业企业在原材物资的供应、产销情况的 交流等方面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此时,县级工业管理只是粗线条 的综合性管理,即一个管理机构同时挂几个牌子。 1970年2月, 全民工业企业又由惠民专署下放给县里领导。1975年10月,城 乡建设与建筑业从县工业局划出, 成立桓台县基本建设局。1976年7月,公社工 业企业又从县工业局划出,成立公社工业局,同时挂二轻工业局牌子。1977年, 组建桓台县工交办公室。 4月,公社工业局改称社队企业局。1978年后,随着社 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 开始出现行业联合管理形式。1980年8月, 组建桓台县经济委员会,同时撤消县工交办公室及工业、二轻、社队企业、交通 等局。 1981年3月,建筑业从县基本建设局划出,组建桓台县建筑工程总公司, 统辖全县的建筑企业。 1984年4月,基本建设局改称城乡建设局,同时恢复交通 局、社队企业局,分别管理交通运输和乡(镇) 、村企业。是年6月,县经济委员 会改为行政机构,下设第一、第二轻工业公司和工业公司,按工业行业分别管辖 经委所属的工业企业。1985年,组建桓台县建筑管理局,与建筑总公司合署办公。 1987年2月,撤消一、二轻工业等3个专业公司。全民企业和县属集体企业隶属县 经委直接管理,乡(镇)、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隶属乡镇企业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