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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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与人员编制】 1993年初,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列政府序列,属区委、区政府双重领导,
局机关内设秘书科和人民群众来访接待科,编制8人,实有9人。全区11处乡镇和3个街道办事处各设1
名专职副乡级信访助理员,共有信访干部14人。1993年12月全区机构改革,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改称
为周村区信访处,正局级事业单位, 隶属区委办公室。定编5人,实有5人,内设科室未变。1995年8
月23日区编委将周村区信访处恢复为 “中共周村区委、周村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定为正局级行政
单位,归口区委办公室领导。编制仍为5人,实有7人,内设科室未变。 

【工作概况】 制度建设 信访局在认真贯彻《山东省信访处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逐步制定和完
善本区信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1993年初,区信访局制定了《乡镇信访助理员职责》和《接访人员
岗位责任制》及《上访人员须知》。1994年,区信访局又制定了信访工作接访查处等八项制度,在全
区开展了信访“三不出活动”,即一般问题不出村和居委会,大问题不出乡镇办事处和部门,重大问
题不出区。 1995年贯彻市政府颁布的《淄博市信访处理办法》 和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理顺
了信访秩序。
信访干部培训 1993年4月,全区有5人参加了市信访局在泰安市举办的全市信访干部培训班;全
年利用信访例会的形式,对信访助理员培训6期达70人次。1994年8月有6名专职信访干部参加了市局
在北戴河举办的信访干部培训班;全年对信访助理员以会代训6期,参训人员达104人(次)。1995年
9月全区有7名专职信访干部参加了市信访干部培训班;全年以会代训、培训信访助理员114人(次)。
通过培训,信访干部的素质得到提高,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得到加强。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1993年继续开展信访不出乡镇(系统) 活动。是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7件
(次) 。区信访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1994年受理226件(次),信访案
件的结案率和结案合格率均达100%。5月13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建立信访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分
析全区信访形势,研究解决重要信访案件,决定重要信访问题;信访机构由信访处(事业单位)改为
信访局(行政单位) ;增加专职信访干部岗位补贴,从1995年5月起每人每月由15元增至30元;适当
增加信访办公经费;改善信访工作条件,更换配备信访专用车辆。区有信访领导小组成员14人;各乡
镇街道办事处都配有专职副乡级信访助理员, 共14人;各行政村和居委会共建有信访民调小组242个,
有信访民调人员1108人。在控制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方面成绩显著,至1995年无进京上访和去省集体
上访,有9处乡镇和3个办事处达到了“三无”(无赴省进京上访,无越级集体上访, 无信访积案》
要求。是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0件(次),结案率和结案合格率均达到100%。区信访局被市委、市
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