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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农业集体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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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南阎乡沈家庄率先建立了全区第一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 周村城区5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相继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冬,全区掀起大办高级农业 生产合作社的高潮。1957年,共建高级社137个,人社农户24325户。占总农户的84%。高级社多由自 然村形成,大者千余户,小者百余户。实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财务公开。土地等主要生 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社员有少量的自留地,分配推行"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提成奖 励,减产扣罚工分),劳动管理实行"四固定"(固定牲畜、固定农具、固定土地、固定劳力)。1957年, 实行"四小管理"(小段计划、小组作业、小段包工、小段检查验收)。生产资料公有,劳力合理分工和 集中使用,土地统一种植,经营统一核算和分配。 人民公社化1958年10月2日,周村人民公社成立。11月初,全区实现人民公社化。人社农户29209 户,占全区总农户99.9%。 人民公社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统一体,农、林、牧、副、渔统一经营。公社下设生 产大队、生产队,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社成立初期,生产资料归公社所有,取消自留地,压缩家 庭副业。劳力组合实行营、连、排军事编制,生产活动实行"大兵团"作战,分配上工资制与供给制相 结合。公社化期间,"高指标"、"一平二调"、"浮夸风"、"共产风"盛行,不顾客观实际,播种亩用种 量达50公斤,谎报产量。"共产主义"食堂一哄而起,吃饭不要钱。这些超越实际的"左"倾错误,挫伤 了农民的积极性,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加之自然灾害,造成1959~1961年严重经济困难,社员生活 十分艰苦。 1959年,纠正"一平二调"错误,整顿人民公社组织。1960年,开展反"五风"斗争,肯定以生产队 为基础的三级所有管理体制,强调"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但仍以 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工资制与供给制。1960年,取消"共产主义"食堂。 1961年6月,贯彻修改后的《农业六十条》,实行增产不增购,减产不减购办法,对克服社员间 的平均主义是有效的,但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仍未解决。1962年,改革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基本核 算单位由生产大队改为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土地、工具等生产资料固定给生产队,实行工 分制度,年终按劳分配,口粮按"人七劳三"或"人四劳六"分配。生产队逐步建立了劳动财产管理制度, 社员积极性开始得到发挥。至1964年,实行生产劳动小段计划、小段定额管理、扩大社员自留地,部 分村庄还实行包产到户的责任制。经过1961~1965年的国民经济调整,农业经济迅速发展,集体经济 增强,人民生活有了改善。1965年粮食总产4429.03万公斤,是1960年总产量的两倍多,创历史最高 水平,比历史最高产量的1956年增长25.4%。集体收入1335万元,人均收入54元,社员人均口粮191 公斤。"文化大革命"期间,批判"三自一包"、"工分挂帅",割"资本主义尾巴",收回自留地,搬用" 大寨记工法",分配上出现平均主义,农民积极性受到压抑,农业生产徘徊不前。1984年,人民公社 体制解体。 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8年,中央发布关于加强农业发展的决定,全区在价格、税收、信贷、粮食 征购等方面放宽对农业的限制,生产队在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上有了自主权,农业集体经济内部开 始实行分工、分权、分享物质利益的管理制度,劳动者的责、权、利有机结合。1979年春,大姜公社 和家二队试行联产计酬,超产奖励责任制,是年,全区发展到32个生产队,年内增产20~30%。南营 公社西涯大队、萌水公社池北五队亦实行包产到组,养猪、菜园包产到户责任制。1980年,中共中央 75号文件下达后,农业生产责任制全面实行。全区714个核算单位,有4.5%实行了联产计酬责任制, 有39.5%实行定额记工,有35.4%实行定额记工加评议,有20.6%实行记时加评议。1981年,实行 联产到组、到劳的核算单位已达550个,占核算单位的71.6%。1982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发布后,全 区推行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南阎、张坊、大姜、八里沟等公社率先实行。1983年,全 区216个生产大队,785个核算单位中99.5%实行了大包干责任制。八里沟公社西陈路大队698人,粮 田660亩,小麦总产17.34万公斤,比1982年增长2.15倍。这种生产责任制,以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基础, 农户和集体保持承包关系,生产、分配接受国家计划指导,上交公共提留,统一安排烈、军属、五保 户、困难户的生活,统一进行基本建设和集体福利设施建设。是年全区粮食总产达8298.5万公斤,比 1978年的6686.5万公斤增长24.1%。 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向着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方面发展。以 土地承包为主要内容的分工分业承包逐渐增多,开始形成种植、养植、加工、运输等多种形式的专业 户、重点户和联合体。1983年,全区"两户"15164个,联合体113个,占总农户数的31%。其中,南营 公社杏园村运输专业户、责黄公社李家村养鸡专业户、萌水公社水磨头村种植专业户、周村公社爱国 村五金加工专业户、王村公社西铺村耐火材料加工联合体、新华贸易公司等都较有名气。 农村商品经济蓬勃发展,传统的、单一的经济结构被打破。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调整产业 结构,增加经济作物的种植,花生、芝麻、瓜果、蔬菜生产日益发展,小杂粮面积扩大。1985年经济 作物面积与当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之比为l:24。农业总产值5816万元,林、牧、副、渔占34.6%。 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1985年总产值14591万元,其中村办企业9286万元。乡村 企业总产值是农业总产值的2.5倍。人均收入512元,比1978年增长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