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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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与人员】1993年初,司法局有干部31人,工人12人,内设办公室、宣传教育科、基层调解
科,辖区律师事务所、区公证处。1993年3月设政工科。1994年4月成立周村区经济律师事物所;12月,
司法局宣传教育科与基层调解科合并为基层宣传科, 增设教育科。1995年5月成立淄博民建律师事务
所(周村区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周村区律师事务所更名为“淄博享通律师事务所”,周村区
经济律师事务所更名为“淄博正兴律师事务所”。1995年底,司法局有干部36人,工人12人(不包括
5名离退休干部)。
1993年初,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均设司法所和法律服务站,全区共有乡镇司法工作人员46人。是
年12月全区机构改革,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法律服务站和司法所,全部撤消。1995年根据省司法厅
有关文件规定,重新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和法律服务站,到年底,已恢复3个法律服务站和3
个司法所,包括乡镇司法助理员,共有司法工作人员22人。

【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 全国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是1991~1995年, 根据省市“二五” 普法
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周村区1993年3月制定了“二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实施方案。1993年,区普
法办公室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号召全区人民普及“六法”:即《国家安全法》、
《矿产资源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保密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工会法》。在普法工
作中,区普法办公室与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采取条块结合的办法实施,部门专业法由主管部门负责,
区普法办公室协调。1993年还抓了省第二期经济法律培训班(1993年7月~1994年5月),培训对象是
企业的厂长、经理、财会人员,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共招收学员1002人。1994年,制
定了全区年度“二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抓了在校学生的普法教育,全区所有中、
小学都开设了法制课,学习了《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安全法》、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有关法律知识。1995年是“二五”普法考核验收年,周村区按照省、市“二
五”普法验收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周村区“二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吕
凤强为组长的“二五”普法验收领导小组。考核验收前,对81901名干部、工人、学生、城镇居民和
个体工商业者进行了考试,占全区普法对象的38.4%,平均成绩90分以上,合格率100%。领导小组组
成6个考核组分别到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进行考核验收,共验收175个单位,评
出好的单位107个,占61.1%,比较好的单位63个,占36%,差的单位5个,占2.9%。周村区的“二五”
普法工作经市考核验收,总评优秀。“二五”普法工作促进了全区的依法治理工作,在抓基层打基础、
抓行业带全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依法治厂、依法治村、依法治校的铺开面分别达到80%、90%、
90%。

【民事调解工作】1993年起,基层调解组织日趋健全,调解人员相对稳定,基层调解委员会起到
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1993年调解委员会发展到393个,调解人员1548人, 调处纠纷1601起,调处率
100%,成功率96%,防止可能非正常死亡12人次。 1994年有调解委员会395个,调解人员1549人,调
处纠纷1250起,调处率100%, 成功率97.5%,防止可能非正常死亡7人次。1995年有调解委员会396个,
调解人员1583人,调处纠纷1506起,调解率100%,成功率98%,避免非正常死亡8人次。 民事调解工
作对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律师工作】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律师工作机构与人员逐年增加。1993年全区只有一个律师事
务所,共有律师12人,工作人员4人。1994年有律师事务所2家,律师16人, 工作人员4人。1995年律
师事务所增至3家,有律师20人,工作人员4人。1994年起律师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完善主任负
责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个人收入与工作质量挂钩的激励机制。 1995年律师主动与大企业联系,
变“走访式法律服务”为“定点法律服务”。通过每年对律师队伍进行整顿,律师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不断提高,律师在法律服务中,坚持“主动、热情、准确、及时”八字标准,律师的业务量逐年上升,
尤其是为经济工作的服务量增长迅速。1995年律师从事民事经济代理278起, 代写法律文书3342件,
挽回经济损失3440万元,分别是1993年的3倍、3.5倍、21.5倍。

律师业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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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1993 │1994 │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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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家) │96 │105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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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起) │45 │60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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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经济代理(起) │95 │245 │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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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写诉证及法律文书(件) │950 │1998 │3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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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法律咨询(人次) │1850 │3050 │4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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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群众来访(人次) │1850 │3340 │5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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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160 │1150 │3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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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工作】公证处1993年有工作人员9人,办理公证业务1092件,其中经济合同公证345件,总
标的额787万元,合同履行率95%以上;接待群众来访970人次。1994年, 办理公证业务1601件,其中
经济合同公证683件,总标的额2395万元,合同履行率95%以上; 接待群众来访991人次。公证工作在
全市同行业中处于中下游。1995年初,针对公证处“散、乱、满、惰”的问题,采取了强化制度抓落
实、理顺关系抓管理、整顿纪律抓作风、注重教育抓提高的办法进行整顿。通过整顿,建立和完善了
内部运行机制,实行了主任负责制,坚持定岗位、定目标,定责任,定奖惩的四定原则,一举改变了
落后被动的局面,跃上了新台阶。全年办理公证业务3616件, 其中经济合同公证2549件,总标的额
13670万元,比1994年翻了一番,合同履行率95%以上,接待群众来访3258人。为此,市司法局在周村
区召开了全市公证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年底市司法局给周村区公证处记三等功。

公证业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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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1993 │1994 │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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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各类公证(件) │1092 │1601 │3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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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公证(件) │345 │683 │2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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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标的额(万元) │787 │2395.6 │136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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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率(%) │95%以上 │95%以上 │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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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群众来访(人次) │970 │991 │3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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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 1994年12月成立教育科,1995年起开展了法学教育工作。当年为山东省政法学院
大专班招生并做教学管理工作。市司法局分配名额是30名,教育科完成了63名。 该班招生的对象是
社会青年,在职学习,学制3年,省政法学院和市司法局派教员,每周一天在周村二中进行辅导,市
司法局教育科统一组织考试。

【典型案例】 民事纠纷调解一例 贾黄乡贾黄村周老汉常年有病,患眼疾几乎失明,生活拮据,
老两口要求儿子赡养,遭儿媳推托谩骂。以后,儿媳无端挑衅与婆婆吵闹, 家庭矛盾激化。1994年5
月周老汉丧失了生活信心,去跳井自杀被邻居发现制止, 但周老汉寻死念头时有发生。此事在村里
影响很坏。1994年6月村调解委员会主任周恒明带领调解人员到周老汉儿子家中进行调解,起初儿媳
态度蛮横,周恒明等人多次到老汉儿子家,对其夫妻两人进行耐心的疏导教育,从法律和道德两方面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感化了小俩口。他们表示,就是再苦再累也要让二老过上舒心的日子。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一例 1995年1月,淄博金利达物业发展总公司在周村区设立中亚美食城并通过
当地有关部门发出招工简章,郭爱云等37名待业青年遂报名应招, 每人交纳集资款3000~6000元不等。
招工单位迟迟不开业。当年5月,中亚美食城经理涉嫌诈骗被周村公安分局依法收审,至此,招工单
位开业无望。郭爱云等37人在与劳动、 民政等部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于1995年7月24日委托周村区
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诉讼。几经周折,张店区法院受理此案,9月5日,正式审判,招工单位淄博
金利达物业发展总公司返还郭爱云等37人集资款160500元,并支付利息7222元。宣判后被告没有上诉,
却迟迟不予付款。律师又多次前往张店区法院与有关领导协商,制定执行计划。最后,张店区法院采
取了强制措施,被告于1996年3月22日将所欠集资款及利息全部支付给原告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