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环境治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5&A=1&rec=234&run=13

废水治理 1977年,周村区制革厂采用酶法脱毛工艺对废水综合
利用,年处理废水3万吨(六价铬为0.49毫克/升,低于国家标准)。将
其加工处理成氨基酸肥,创造价值9万元。1978年,制镜厂改硝酸银喷
镀为真空喷镀,清除硝酸银废水及氨气对地下水和空气的污染,改善
了操作环境,年节约白银4900两。1980年,制革厂建成废水、废铬回
收装置,年处理废水225吨,使三氧化二铬含量由3000~4000毫克/升
降至0.12~0.18毫克/升。
自1975年以来,国家先后投资安排了淄博毛巾厂印染污水治理工
程,淄博市中医院医疗污水治理工程,淄博造纸厂亚胺造纸工程、氨
气回收工程、纸浆回收工程、蒸气废气治理工程,淄博制丝厂制丝污
水处理工程。1981年周村安排治理项目130个,年治理废水13.7万吨,
占废水排放总量的20%。到1985年,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5套,年治理
污水250万吨。
大气污染治理 1975~1979年,淄博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拨给
周村区大气污染治理专款5.05万元,安排项目34个。对区政府、区医
院、招待所、有机化工厂、饮食服务公司等30个单位的锅炉进行烟尘
治理和锅炉改造。并逐步在区属单位的运行锅炉上,安装改进了PW型
旋风除尘器、重力除尘沉降室;在食堂、饭店、旅馆等单位的小型立
式锅炉推广使用半煤气发生炉。1977年市建行拨款建成周村农药厂粉
尘治理工程,使其厂房内粉尘浓度,由每立方米252.91毫克降至2.48
毫克; 空气中六六六丙体浓度,由每立方米19.9毫克降至0.32毫克。
1981年,改造锅炉76台,占总数74%;改造窑炉23座,占总数24%。
是年,工业粉尘排放3002.3吨,治理回收1981.5吨。大气降尘比1977
年下降20%。
1985年,建成催化剂厂、山东八三厂等单位粉尘处理设施17套,
年回收粉尘2073吨;建成废气处理设施2套,年处理废气6600万标立方
米,大气污染逐步得到控制。
固体废弃物、噪声治理 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炉渣、矿渣、硅
铝胶渣、废型沙等,1985年的产生量为7万吨,大部分被群众用作铺路、
盖房,余者随排随清。对道路、厂区进行绿化,净化环境,控制噪声。
严禁机动车在城区内使用高音喇叭,采取消声、吸声、隔声等综合性
的技术措施,减少了噪声污染。
排污收费 1980年12月1日始,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周村棉纺厂、
围巾厂、区医院等12个单位征收排污费。翌年2月1日起又对22个单位
征收排污费。至1981年12月底,共征收排污费9.04万元,其中废水征
收6.2万元,烟尘征收2.84万元。至1985年,共征收排污费76.22万元。
此项专款70%返还资金困难的单位,用于综合治理污染。其余用于监
测设施等补助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