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城乡建设归长山县实业科管理。1945年,设立周
村市民主政府实业科。 1948年3月由市财政科房产管理组管理。
1950年,张周市人民政府设建设科。1955年4月,区人民委员会设
建设科。1957年秋,财政科原房产管理组并入建设科。1964年6月,
改为区人民委员会建设房产科。"文化大革命"时期,由区革命委
员会生产指挥部工交组分管。1970年5月建区革命委员会建设局革
命领导小组。1973年4月,建区革命委员会建设局。1979年冬,办
公地址迁至周村公园门东办公楼。 1981年1月, 改称区建设局。
1984年5月,易名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是年6月,改为区
城乡建设委员会。1985年,有干部职工40人,设办公室、施工管
理科、建设科、计划财务科、乡镇建设科、地名管理科、设计室、
城管中队。下属单位有区市政工程队、自来水公司、园林管理所、
人民公园、环境卫生管理所、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二建筑工程
公司。全系统有职工1097人。
第一节 城乡建设管理机构
民国时期,城乡建设归长山县实业科管理。1945年,设立周
村市民主政府实业科。 1948年3月由市财政科房产管理组管理。
1950年,张周市人民政府设建设科。1955年4月,区人民委员会设
建设科。1957年秋,财政科原房产管理组并入建设科。1964年6月,
改为区人民委员会建设房产科。"文化大革命"时期,由区革命委
员会生产指挥部工交组分管。1970年5月建区革命委员会建设局革
命领导小组。1973年4月,建区革命委员会建设局。1979年冬,办
公地址迁至周村公园门东办公楼。 1981年1月, 改称区建设局。
1984年5月,易名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是年6月,改为区
城乡建设委员会。1985年,有干部职工40人,设办公室、施工管
理科、建设科、计划财务科、乡镇建设科、地名管理科、设计室、
城管中队。下属单位有区市政工程队、自来水公司、园林管理所、
人民公园、环境卫生管理所、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二建筑工程
公司。全系统有职工10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