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08年,区盐务局销售食盐4300吨,工业盐3200吨;实现销售收入1029 万元, 利税164万元。碘盐覆盖率95.3%,碘盐合格率100%。依法查处盐业违法 案件430起,查获私盐438吨,上缴罚款29万元,办案数量和罚款数额均创历史新 高。临淄区盐务局被评为全市盐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食盐专营】严格遵守国家对食盐的指令性管理规定,全面落实食盐指令性年度 计划,杜绝计划外购进。依据人口数量、经营场所及城区商业网点规划要求,合 理布局供应网点,方便群众购买。对零售网点进行清理整顿,换发《食盐零售许 可证》1100余份,全面实行食盐统一配送。增强保障意识,严把食盐购进质量, 保持盐品合理库存,建立供应应急预案,确保食盐稳定、有序供应。加强与卫生、 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 定期对盐品进行检测,确保食盐供应质量安全。利用“3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5.15”防治碘缺乏病日,在人口密集区设置宣传台、 展示板,发放宣传材料,加大对碘盐、多品种营养盐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健 康、营养消费意识,满足广大消费者及特殊消费群体需求。 【盐政稽查】加大稽查力度,强化市场监管,以北部边界农村市场为稽查重点, 定期开展盐业市场大检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把握不同时期的私盐动 态,创新稽查方式,调整稽查重点,适时开展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发挥盐政、 公安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联络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公安联合执法,形成执法 合力,共同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周边盐业部门合作,定期开展联合行 动,共同维护好边界盐业市场秩序。组织盐政执法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提升执法 人员理论水平、业务技能、体能素质,全面提高盐政执法水平。是年,全区盐政 执法案件全部按时审结,依据准确,程序合法,无一例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发生。(周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