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 临淄法律顾问处成立。1988年3月,成立临淄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 所。此后,律师机构逐渐增多,队伍不断扩大,律师工作逐步走上了专业化、规 模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至2002年,全区有律师事务所3家,从业人员95人。其中, 专业律师69人, 兼职律师26人。1981~2002年,共代理刑事案件2703起,民事案 件4552起,经济案件4080起,行政案件67起。 刑事辩护 自1956年起, 临淄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就指定律师为 当事人辩护。后因受“左”的错误影响,律师工作未能正常开展。直至1981年, 律师工作才得以正常进行。当年即应邀参加刑事辩护24起。1982年参加刑事辩护 50起。为经济犯罪案件的被告辩护22起,占人民法院审理经济案件的44%。1983~ 1984年, 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律师先后担任辩护49起。1981~2002年,律师 计代理刑事案件2703起。 诉讼代理 自1981年起, 律师接受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 参加诉讼活动。至2002年底,先后代理民事案件4552起,代理经济案件4080起,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67起。 法律顾问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始于1983年。 至1993年,全区法律顾问单 位已经发展到123家。 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积极与顾问单位研究工作,参 与经营决策,审查合同,提出法律建议,协助顾问单位追讨欠款,解决疑难问题。 大武乡堠 村搬迁时, 涉及1978人的住房分配、搬迁补偿和人员就业分配等疑难 问题,单位领导深感为难政府法律顾问积极提出法律建议并协助做调解工作,使 搬迁任务得以顺利完成。1999年,一台胞的儿子在辛店建房期间欠下部分债务, 其因病死亡,债主四处追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法律顾问在经过调查研究之后, 为区政府写出法律意见书, 使此事得到妥善处理。1993~2002年,法律顾问为各 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审查、修改和起草各类合同1200多件,参与重大疑难问题的 处理170起, 处理各种疑难纠纷780起,提出各类法律建议1550余条。1981~2002 年, 律师还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661起, 代写法律文书6554件,解答法律咨询 5870次,接待群众来访39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