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前,临淄无专门的司法行政机构。1980年11月,临淄区司法局成立, 编制8人, 负责全区的司法行政工作。1981年,成立临淄区法律顾问处和临淄区 公证处,隶属区司法局领导。1984年,区司法局内设办公室、宣传教育科和基层 调解科。1988年,成立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与法律顾问处合署办公。同时设法 制室,与司法局宣教科合署办公。此后,法制室移交区政府办公室管理。1989年 9月,区依法治区办公室成立。1991年4月,临淄区法律顾问处更名为淄博市临淄 区律师事务所。1993年机构改革,依法治区办公室撤销,其职能由区司法局宣教 科行使。 机构改革后,局机关人数为19人,公证处5人,律师事务所16人,司法 局职能不变。1996年后,临淄区司法局成立律师管理科、安置帮教管理科和政工 科,并恢复成立了临淄区依法治区办公室,与区司法局合署办公。1999年12月, 临淄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为副科级全额预算管理单位。2002年12月,临淄区依 法治区办公室隶属临淄区司法局领导。到年底,区司法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 工科、法制宣传教育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安置帮教科和依法治区 办公室。另外,还设有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两个副科级单位。全局司法行政编 制为48人,机关实有人员28人,司法助理员13人。其中,大学文化15人,大专文 化19人,中专以下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