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市交通民警大队在临淄交警中队成立了交通事故处理班,隶属市交 通民警大队领导,负责全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1987年后,全区车辆急剧 增加,道路交通流量日益增大。为提高工作效率,市交警支队将一般事故的处理 权下放到区公安交通警察队。对重大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由支队肇事处理科 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勘察,之后由区交警大队拟出事故案卷材料及处理意见,报支 队肇事处理科审核后给予处理。此后,国家、地方政府及公安机关颁发一系列关 于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1994年,临淄交警大队分别与区人民医院、齐鲁石化中 心医院联合成立两家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急救中心。1995年,《临淄区道路交通事 故处理工作规范》出台,事故处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是年6月, 临淄交警大队开通“122”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并在主要道路沿线设置交通事故 报警点,提高了交通事故接处警速度,做到了城区10分钟内赶赴现场、郊区20分 钟内赶赴现场。1998年,推行乡镇中队警务机制改革,把部分交通事故处理权限 下放到乡镇中队,由乡镇中队全程处置轻微事故和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一般事故, 先期处置一般及重特大事故、逃逸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公路上一旦发生警情, 全市联网的“122” 交通事故报警系统立即向中队及巡逻民警发出指令,巡逻民 警就近出警, 达到了“四快” (接警快、出警快、处置现场快、调查取证快) “四能”(能纠章、能疏导交通、能处理事故、能先期处置治安及刑事案件)的 要求,确保了道路的安全畅通。2000年下半年,区交警大队推行了交通事故处理 “三权分离”改革,即将事故处理中“现场勘查、案件审理、调解处理”权分离, 成立了事故处理勘查科、审理科、调处科,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事故处理工作各项 制度,形成了三个科室之间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事故处理新机制,克服了原来 事故处理从始至终由两名民警包办,易产生行业不正之风的问题。1972~2002年, 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587起, 死亡1267人,伤6989人,直接经济损失1365 万元。 1975~2002年全区交通事故情况表 ┏━━━━┯━━━━━┯━━━━┯━━━━━┯━━━━━━┓ ┃年份 │总数 │死亡 │致伤 │经济损失 ┃ ┃ │ (起) │(人) │(人) │(万元) ┃ ┠────┼─────┼────┼─────┼──────┨ ┃1975 │169 │19 │145 │7.99 ┃ ┠────┼─────┼────┼─────┼──────┨ ┃1976 │282 │15 │167 │17.67 ┃ ┠────┼─────┼────┼─────┼──────┨ ┃1977 │297 │28 │192 │9.65 ┃ ┠────┼─────┼────┼─────┼──────┨ ┃1978 │198 │16 │132 │7.82 ┃ ┠────┼─────┼────┼─────┼──────┨ ┃1979 │141 │22 │125 │6.05 ┃ ┠────┼─────┼────┼─────┼──────┨ ┃1980 │125 │22 │110 │4.88 ┃ ┠────┼─────┼────┼─────┼──────┨ ┃1981 │149 │21 │137 │12.05 ┃ ┠────┼─────┼────┼─────┼──────┨ ┃1982 │108 │32 │91 │7.69 ┃ ┠────┼─────┼────┼─────┼──────┨ ┃1983 │72 │25 │72 │11.65 ┃ ┠────┼─────┼────┼─────┼──────┨ ┃1984 │157 │43 │108 │13.26 ┃ ┠────┼─────┼────┼─────┼──────┨ ┃1985 │248 │52 │162 │21.06 ┃ ┠────┼─────┼────┼─────┼──────┨ ┃1986 │290 │54 │182 │24.31 ┃ ┠────┼─────┼────┼─────┼──────┨ ┃1987 │389 │57 │202 │25.95 ┃ ┠────┼─────┼────┼─────┼──────┨ ┃1988 │298 │47 │198 │21.14 ┃ ┠────┼─────┼────┼─────┼──────┨ ┃1989 │277 │51 │176 │30.72 ┃ ┠────┼─────┼────┼─────┼──────┨ ┃1990 │242 │45 │153 │22.62 ┃ ┠────┼─────┼────┼─────┼──────┨ ┃1991 │230 │42 │150 │21.9 ┃ ┠────┼─────┼────┼─────┼──────┨ ┃1992 │223 │38 │148 │21.67 ┃ ┠────┼─────┼────┼─────┼──────┨ ┃1993 │267 │51 │184 │37.65 ┃ ┠────┼─────┼────┼─────┼──────┨ ┃1994 │221 │50 │167 │36.89 ┃ ┠────┼─────┼────┼─────┼──────┨ ┃1995 │202 │48 │131 │34.92 ┃ ┠────┼─────┼────┼─────┼──────┨ ┃1996 │187 │41 │126 │34.67 ┃ ┠────┼─────┼────┼─────┼──────┨ ┃1997 │217 │47 │132 │39.8 ┃ ┠────┼─────┼────┼─────┼──────┨ ┃1998 │242 │53 │146 │43.8 ┃ ┠────┼─────┼────┼─────┼──────┨ ┃1999 │827 │74 │498 │86.57 ┃ ┠────┼─────┼────┼─────┼──────┨ ┃2000 │1508 │93 │863 │231.22 ┃ ┠────┼─────┼────┼─────┼──────┨ ┃2001 │1465 │84 │972 │267.12 ┃ ┠────┼─────┼────┼─────┼──────┨ ┃2002 │1294 │72 │872 │258.88 ┃ ┗━━━━┷━━━━━┷━━━━┷━━━━━┷━━━━━━┛ 附:重大交通事故 1975年7月30日, 胜利油田运输二大队驾驶员蒋某驾驶大依发车在辛孤公路 上由南向北行驶,至临淄城北两千米处,与由北向南行驶的潍坊市织布一厂周某 驾驶的跃进车相会。由于蒋某车速过快,又侵占了对方的行车路线,造成两车相 撞,汽车着火。司机周某和装卸工庄某当场被烧死,另外两人烧成重伤,两汽车 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达3万余元。 1984年11月20日,皇城乡政府司机于某驾驶跃进货车载10余人顺北齐公路由 南向北行驶,与五路口村宗某驾驶的泰山12型拖拉机相撞,造成3人轻伤,5人重 伤, 3人死亡。2001年3月23日,齐陵镇后李村高某酒后无证驾驶鲁C-05142号夏 利牌小客车,载梧台镇西梧村于某、大武镇毛托村石某、胶州市张家屯镇天台寺 村王某顺辛河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临淄北外环路交叉路口时,撞至路口中间信 号灯水泥底座后又与驾驶鲁C-64649号的金猴牌农用运输车相撞, 高某、于某、 石某、王某当场死亡,车辆严重损坏,造成特大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