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黄 1933年, 上海、天津的不法商人在辛店始设“逍乐乾”“紫玉亭”酒 馆,令其女招待接客卖淫,当地个别妇女也因生活所迫,沦为明妓暗娼。妓院集 于辛店交通巷内,有30人之多。解放后,公安机关发布取缔《通告》,对所有妓 女及时采取了教育、挽救、改造的措施,帮助她们安家从良。1989年,卖淫嫖娼 现象沉渣泛起。是年,查获卖淫案件4起,劳动教养3人,治安处罚两人。2000年, 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7起并取缔了违法活动场所。2002年,全区共查处卖淫嫖娼案 件38起,处罚83人。 1986年,对流散在社会上的淫书、淫画及淫秽录音录像制品认真进行了查禁 收缴。 至9月底,公安机关先后查封播放、放映低级下流歌曲、淫秽录像的营业 点14处;没收黄色歌曲录音带253盘,淫秽录像带23盘,反动录像带1盘,查处禁 演片199部,没收录像设备3台,收缴淫书手抄本14本,淫画47张;打击处理14人。 1998年,对全区娱乐性场所、音像出租点进行检查,查处传播淫秽物品案件31起, 收缴淫秽物品录像带61盘,VCD光盘296张,书刊33本。刑事处理两人,治安处罚 32人。 2002年,在公共场所治理整顿专项行动中,查处传播淫秽物品案件6起, 10名涉案人员全部受到了治安处罚。 禁毒 清朝中叶, 临淄始有种植罂粟者。1932年,商人在辛店武圣街(今南 二路)设立大烟馆,贩卖毒品。1941年,种植罂粟之风一度在临淄蔓延,高阳、 宁王等乡种植者占总户数的70%以上。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大力宣传毒品 危害,发动群众禁烟肃毒,公安部门对染有吸毒恶习者进行教育,对拒不改正者 依法处理,对贩毒牟利者予以严厉打击。1950年,罂粟种植基本根绝,吸毒恶习 逐步清除。1962年,临淄的贩毒活动又有所抬头,公安机关通过侦察破案,共挖 出贩毒分子37人。1963年,县公安局与北京、宁夏、内蒙古等地的公安机关密切 配合,一举破获两个重大贩毒团伙,依法逮捕贩毒分子25人,缴获鸦片3125克。 1996年, 南仇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从镇西居委会某居民的苹果园查获罂粟664 棵,随后对全镇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查出非法种植罂粟户6户,铲除罂粟424株。 2002年10月,区公安分局获悉,有一伙东北籍流窜犯在临淄某宾馆包租房间贩卖 毒品,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12月3日,7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经审讯, 查明了该贩毒团伙到临淄、东营等地贩卖杜冷丁两万余支的犯罪事实,并一举查 获参与吸毒的犯罪嫌疑人利用盗窃、抢劫等暴力手段敛财吸毒案件10余起,抓获 犯罪嫌疑人20名。 禁赌 解放前, 临淄赌博形式有打麻将、推牌九、斗纸牌、押宝、抽签和掷 骰子等十余种之多。不少人因参与赌博导致倾家荡产,负债累累。新中国成立后, 公安机关发布《通告》,严厉禁止。1960年至“文化大革命”期间,城关公社和 金岭公社又有赌博现象发生,均被及时查禁。1992年,针对电子游戏机市场中存 在的赌博问题,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游戏市场进行了集中整顿,62台装 有赌博程序和不健康影屏图像的游戏机被禁用, 3家问题严重的电子游戏厅被依 法予以取缔。 2002年,开展禁赌专项斗争,查获赌博案件49起,152人被治安处 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