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后,临淄民兵装备的主要武器是各种杂牌步马枪、土枪、大刀、 长矛和手榴弹等。 1953年,全县民兵有步马枪846支,土枪1082支。随着国民经 济的发展和国防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临淄区民兵的武器装备也不断得到充实和更 新。 从1985年起,全区武器装备管理由原来各乡镇、厂分散管理(除高机枪外), 实行全区统一集中管理。1989年,武器库升格为副科级单位,加强了管理力度。 1995年,扩建了武器库房,建起综合楼,使武器库设施进一步健全。1996年安装 了红外防盗报警系统,1997年安装了脉冲电网,2001年安装了闭路监控系统、增 强了防范措施。1999年,武器库工作人员由以前的临时工全部改为以志愿兵退役 人员为主的正式工,提高了武器库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严格落实武器库 的各项管理标准,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责任,实行目标化管理,做到了民兵武器 库安全无事故。 2001年5月, 区人民武装部与临淄区第二职业中专联合开发研制的HDW-2000 型全方位智能监控无线自动防盗报警系统获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科技进步三 等奖。第五节 以劳养武 1987年4月, 按照中央提出的“以劳养武、富民强兵”指示精神,区人民武 装部协调有关部门,为民兵的以劳养武提供服务,在全市办起了第一个以劳养武 企业——临淄区以劳养武综合加工厂。各乡镇人武部也都兴办了自己的以劳养武 企业。朱台“兴武集团”的创建和发展为全区以劳养武企业的振兴提供了经验。 1988年3月, 临淄区被评为省级以劳养武先进单位,在全省介绍了经验。同年10 月,临淄区人民武装部增设了后勤科,具体负责全区民兵以劳养武工作。1989年 7月,全市以劳养武现场会在临淄召开。1992年4月,又成立了临淄区以劳养武总 公司,协调发展以劳养武事业,逐步形成了以区人武部为龙头、以乡镇武装部为 辅助、 以村民兵连为主体的以劳养武生产、经营体系。1993年5月,市政府和军 分区在临淄召开了民兵以劳养武现场会,参观了区、乡镇、民兵连三级以劳养武 企业。是月,临淄区又一次被评为省级以劳养武先进单位,并介绍了经验,受到 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的表彰。至1998年,共兴办以劳养武企业70多家,实现产值 6000多万元,利润800多万元,提取民兵训练活动经费100多万元。 根据中央关于军队、武警不再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指示精神。民兵以劳 养武工作从1998年底全部纳入地方经济,与区人民武装部脱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