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至民国初年,临淄实行募兵制。军营直接来县招募新兵。应募者多是贫 困的劳动人民。服役期较长,甚至成为“辈子兵”。另外,当地官府创办的“乡 勇”“团练”也都是招募的雇佣兵。 1933年,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临淄开始按照“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的 办法进行征兵。有钱有势不愿应征者,可行贿免役或雇佣他人顶替,称为买兵, 买兵者与卖兵者事前签订生死合同,并有中人作保。卖兵者多是贫苦人家,为生 活所迫不得已而为之。 抗日战争期间,王砚田投敌后,除按人口摊派的办法抽丁外,还大量强行抓 丁。1943年6月,仅半个多月时间,在二区南卧石、五路口一带抓兵400多人。10 月,又在四区抓兵500余人。1945年2月13日凌晨,王砚田部两个连到五区抓丁, 在敬仲、庄公、渑滨3个乡抓兵1100多人。其中东周村60户人家,被抓30余人。6 月,王砚田还将15岁以上的学生强行编入自己的部队。 解放战争时期, 国民党部队强行抓兵更为疯狂, 只徐振中部就在临淄抓兵 2850余人。 1948年2月27日拂晓,徐振中部突然将路山区路家庄包围,抓走青壮 年104人。致使许多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