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后,收费统称为规费,行政事业单位只有企业登记费、婚姻证书 工本费、医疗服务收费、中小学学杂费等少量收费。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收费 项目增加,收费范围扩大,收费管理实行行业管理。收费分行政性收费、事业性 收费和经营性收费。收费审批权限大部分集中在市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区价格主 管部门主要依据上级收费文件通过核发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年审的形式,对行政事 业性收费实施管理。1980年,区革命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管理的经营性收费项目有 旅店业和车辆看管收费。1982年转交区物价局管理。1987年,区物价局正式对行 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管理。 2002年,区物价局收费审批权限共有4项。其中,经营 性收费3项, 包括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区属社会力量办学非学历教育收费、区属 医疗机构高档病房和特殊病房床位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为区行政事业短期 培训班收费。 行政事业收费 1987~1988年, 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整顿。 1988年11月,开始发放首批收费许可证,当年共发放收费许可证186个。1992年, 清理不合法收费项目106项,查处非法收费97.8万元。培训收费员436名,同时换 发收费许可证406个,发放收费员证436个。1994年,吊销收费许可证33个。1996 年, 培训全区收费员330名,换发收费许可证362个,换发收费员证391个,取消 收费项目36个,吊销收费许可证15个。1998年,吊销收费许可证22个,取消乱收 费项目16项, 并建立企业收费登记卡制度。1997~2002年,取消各级行政事业性 收费基金和集资共834项。2002年,换发收费许可证301个,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重点抓了涉农收费、医疗收费和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在全区15个乡镇(街道)及 所属442个村(居)和25个区直部门设立公示牌593个。 经营性收费 新中国建立至60年代, 经营性收费标准由国家、省统一制定, 县统一执行。经营性收费共有旅店业、邮电、交通运输、医疗、修理业等。旅店 业收费由商业局管理,先后于1973年、1979年两次调整旅店业收费标准,并实行 优质、分等定价。1980年区革命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开始对旅店业收费和存放机动 车、自行车收费实施管理。国营旅馆和机动车、自行车存放看管收费由市计委定 价,集体办旅馆收费由区革命委员会计划委员会核批。1982年,区计委管理的旅 店业和车辆看管收费转交区物价局管理。1989年,机动车辆看管和旅店住宿实行 《收费许可证》制度。全区机动车看管收费实行统一标准,旅店住宿收费原则上 每人每天不超过3元。 1990年,宾馆、招待所收费实行等级管理,并对客房收费 实行最高限价。1991年,区物价局对23个单位经营性收费标准进行了批复。其中, 宾馆、招待所(客房会议室)收费11个,劳务服务类5个,其他7个。同时对理发 行业收费进行清理整顿, 发放牌照130个。1992年起,对经营性收费实行逐步放 开的政策, 先后放开了服务修理业、 理发、洗澡等大部分服务行业收费价格。 1993年,电影票价改为市场调节价。1994年,将居民小区卫生保洁、清运垃圾等 卫生费纳入经营性收费管理范围。1997年,对经营性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制 度。1998年,放开了舞厅、体育比赛和文艺演出门票等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 价。2000年,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建筑面积分两个收费标准,即: 100平方米以下平均10元/户·月,101平方米以上平均12元/户·月。2001年,放 开宾馆服务业和汽车修理业服务收费。2002年,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收费实行等级 收费和逐年核定制度。 收费年审 1991年, 开始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进行年审,共审验 34个行政部门和57个企事业单位,审验收费金额6893.5万元,查处不合理收费45 万元。 1994年起,实行年度审验制度,当年审验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490个,审 验收费金额4000万元。1996年,审验查出乱收费单位46个。1997年,审验查出乱 收费单位31个,乱收费项目25项。2000年,审验收费基金2.31亿元。其中,行政 事业性收费7029.5万元, 医疗收费3550万元, 教育收费2170万元,公路养路费 8100万元,经营性收费2266.9万元。2001年,审验收费基金2.78亿元。其中,行 政事业性收费9334万元, 医疗收费4600万元, 教育收费3869万元,公路养路费 8500万元,经营性收费1497万元。2002年,审验收费基金2.89亿元。其中,行政 事业性收费9015万元,医疗收费5139万元,教育收费3870万元,公路养路费9354 万元,经营性收费1522万元。 1994~2002年全区收费年审情况表 ┏━━━━━━━━━━┯━━━━━━━━━━┯━━━━━━━━━━┯━━━━━━━━━━┓ ┃年份 │审验单位(个) │审验收费金额(万元)│查出乱收费(万元) ┃ ┠──────────┼──────────┼──────────┼──────────┨ ┃1994 │490 │4000 │33 ┃ ┠──────────┼──────────┼──────────┼──────────┨ ┃1995 │220 │3000 │150 ┃ ┠──────────┼──────────┼──────────┼──────────┨ ┃1996 │526 │6000 │330 ┃ ┠──────────┼──────────┼──────────┼──────────┨ ┃1997 │382 │17000 │400 ┃ ┠──────────┼──────────┼──────────┼──────────┨ ┃1998 │396 │19000 │214 ┃ ┠──────────┼──────────┼──────────┼──────────┨ ┃1999 │403 │21870 │118 ┃ ┠──────────┼──────────┼──────────┼──────────┨ ┃2000 │417 │23115 │32 ┃ ┠──────────┼──────────┼──────────┼──────────┨ ┃2001 │387 │27800 │86 ┃ ┠──────────┼──────────┼──────────┼──────────┨ ┃2002 │392 │28900 │7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