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临淄没有专门的经济检查机构。 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后,经济检查主要是配合军事斗争,开展对敌封锁与反 封锁,查处违反禁令私自贩运粮食、棉花、食盐、药品等物资的行为。 新中国建立后, 经济检查以打击投机倒把为主。1951~1957年,重点查处囤 积居奇、哄抬物价、操纵市场、套购、倒卖统购统销物品和计划供应票证的行为。 1963年4月, 成立县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主要查处倒卖粮、棉、烟、麻、工业 品及各种票证行为。是年,查获牟利300元以上的937人,逮捕投机倒把分子34人。 其中, 判刑的5人, 追征暴利税的104人,罚款2895元,没收物资折款1540元。 1964年12月11日、15日,全县在皇城人民公社组织了两次斗争会,批斗棉花贩子, 促使11名投机倒把分子向市场管理所投案。1968年2月7日,成立县无产阶级革命 派打击流氓、盗窃、投机倒把联合指挥部(简称“三打”,下同)。各公社成立 “三打”联合指挥所,全县382个大队有302个建立了打击投机倒把领导小组,共 有成员1327人。查获投机分子467人。4月10日,“三打”联合指挥部撤销。各公 社、大队由贫下中农组成贫下中农管理市场委员会,农民群众的贸易活动受到严 格限制。 1979年8月9日,恢复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强化经济监督检查职能,加大对投 机违法案件的查处, 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1980年,查处投机倒把案件183起, 没收现金1.6万余元,手表165只、银元82块、银镯11只、布票2万余尺(1尺约等 于0.33米, 下同),粮票8900斤(1斤等于500克)。1981年1~5月,查案88起。 其中,倒卖金银10起,贩卖伪币11起,倒卖生产资料23起,贩卖布票、粮票44起, 没收现金10257元,布票1153尺,手表61只。1982年,查案244起,其中千元以上 532起,万元以上3起,罚款13.68万元。1989年,在全区开展了查假农药、种子、 伪劣化肥、劣质电器、伪劣变质食品、饮料、烟、酒非法出版物,隐匿厂名、厂 址, 无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滥用商标标识活动。1995年1月,重点开展改善 市场秩序,维护公平交易活动,对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骗买骗卖等违 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在孙娄大集召开大会,公开销毁价值45万余元的假 冒伪劣商品。 1996年1月, 在齐鲁石化公司烯烃厂附近查处并取缔20余家用硫铵废水土法 生产硫酸铵的小化肥厂。 4月,对境内50多家土炼油炉、污油净化站及原油收购 加工点实施治理。6月,对汽车、家用电器等走私物品进行专项治理。1997年初, 重点检查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行为。2001年5月,公安、工商、 土管、交通、技术监督、交警、城管、法院、检察院采取联合行动,解散了敬仲 汽车拆装市场。2002年,执行《临淄区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重点查处利用互联网进行的违法行为,对全区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了专项治 理。 对全区土炼油场点、 加油站点进行了专项检查。全年共处理经济违法案件 390起,罚没款32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