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店街道土质肥沃,地下水源丰富,有着发展农业生产的优越条件。据 《临 淄区志》记载:春秋时期农业已相当发达。公元五世纪,高阳太守贾思勰的 著作 《齐民要术》,即是对当地农业科学技术的总结。但是,在封建势力的统治 下, 土地大多集中在官绅和地主手里,广大农民缺少土地,一直处于被压迫和剥 削的 地位。 土地分配不合理, 栽培技术陈旧, 阻碍着农业生产的发展。1937~ 1945年, 日本入侵,不少村庄多次遭到烧杀抢掠,境内又遭遇连年天灾,广大农民背 井离 乡四处逃亡,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 新中国成立后进行了土地改革。广大农民分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空前 高涨。 1952年起开始组织互助组,之后,又相继组织起农业初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 合作 社。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由于规模大,管理过于集中,又推行“一大二 公” 的政策,并大搞虚报浮夸、放“高产卫星”,大办“共产主义食堂”,让农 民吃 “大锅饭”,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给农业生产造成很大损失。 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制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 落 实“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使农业生产得以恢复和发展。1966 年, 辛店公社粮食亩产达241.8公斤, 为1957年亩产的2.25倍。 是年秋天,开始 “文 化大革命”,此后十年间,农业生产虽然受到一定冲击,但在“以粮为纲” 的方 针指导下,各村组织起农田水利建设专业队,整田改土,打井修渠,实行山、 水、 林、田、路综合规划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1976年,辛店公社实现有效灌 溉面 积13300亩, 粮食亩产提高到461公斤,比1962年亩增219.5公斤。大武公社实 现 有效灌溉面积8000亩,粮食亩产429.5公斤。其间,由于过度注重粮食生产, 林、 牧、副、渔各业发展受到影响,农业内部结构失衡。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4 年, 辛店、大武公社分别改为辛店乡和大武乡,取消“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 体制。 广大农民以空前的热情种植责任田。 是年,辛店乡亩产达674公斤,比1976 年亩 增213公斤, 总产达7517.4吨。 大武乡粮食亩产达754.5公斤,比1976年亩增 325 公斤,总产达5682.8吨。在粮食增产的同时,林、牧、副、渔各业协调发展。 辛 店乡农、 林、牧、副、渔总收入为1469.41万元,其中农业收入413.44万元, 副 业收入达973.75万元。副业收入为农业收入的2.3倍,成为主要产业。大武镇 农、 林、牧、副、渔总收入为768.86万元,其中农业收入为237.91万元,副业收入 达 467.74万元。副业收入为农业收入的1.9倍,同样变为主导产业。 在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过程中,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也随之建立起来, 农业、 林业、牧业、农机、水利、科技服务实体相继出现,为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创 造了 有利条件。 1991年, 辛店镇粮食亩产为739公斤, 总产达5097吨,瓜菜产量 达 3042.5吨,水果产量达125.4吨,农业机械增加到1077台,总动力达15792千瓦, 农业总收入达121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422元。大武镇粮食亩产达1010公 斤, 总产达5305吨,瓜菜产量达2371.5吨,水果产量达571吨。农业机械增加到626 台, 总动力达8284千瓦,农业总收入达83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110元。 2001年4月,大武镇划入辛店街道。是年,辛店街道粮食亩产达912公斤, 总 产达7882吨,蔬菜总产达9561吨,水果产量增加到863吨,家禽养殖达140750 只, 年产蛋421.7吨,生产各种肉类843.6吨,产奶593吨。各种个体经营户达1248户, 家庭经营额32124万元,农民人均收入4350元,为1991年的3.9倍。 2002年,为减轻农民负担,国家开始实行税费改革。2004年初,中共中 央颁 发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是年,辛店街道减 免3% 的农业税,并按每亩13元对种粮农民进行直补,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不少 把土地转包出去的农民重新收回责任田和口粮田。 2004年,辛店街道发挥城区优势,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多予少取” 的反 哺政策,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粮食产量由2003年亩产860公斤增加到 881 公斤,总产达到7106吨。农业总收入达724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5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