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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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店街道土质肥沃,地下水源丰富,有着发展农业生产的优越条件。据
《临
淄区志》记载:春秋时期农业已相当发达。公元五世纪,高阳太守贾思勰的
著作
《齐民要术》,即是对当地农业科学技术的总结。但是,在封建势力的统治
下,
土地大多集中在官绅和地主手里,广大农民缺少土地,一直处于被压迫和剥
削的
地位。 土地分配不合理, 栽培技术陈旧, 阻碍着农业生产的发展。1937~
1945年,
日本入侵,不少村庄多次遭到烧杀抢掠,境内又遭遇连年天灾,广大农民背
井离
乡四处逃亡,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
    新中国成立后进行了土地改革。广大农民分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空前
高涨。
1952年起开始组织互助组,之后,又相继组织起农业初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
合作
社。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由于规模大,管理过于集中,又推行“一大二
公”
的政策,并大搞虚报浮夸、放“高产卫星”,大办“共产主义食堂”,让农
民吃
“大锅饭”,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给农业生产造成很大损失。
    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制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
落
实“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使农业生产得以恢复和发展。1966
年,
辛店公社粮食亩产达241.8公斤,  为1957年亩产的2.25倍。 是年秋天,开始
“文
化大革命”,此后十年间,农业生产虽然受到一定冲击,但在“以粮为纲”
的方
针指导下,各村组织起农田水利建设专业队,整田改土,打井修渠,实行山、
水、
林、田、路综合规划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1976年,辛店公社实现有效灌
溉面
积13300亩, 粮食亩产提高到461公斤,比1962年亩增219.5公斤。大武公社实
现
有效灌溉面积8000亩,粮食亩产429.5公斤。其间,由于过度注重粮食生产,
林、
牧、副、渔各业发展受到影响,农业内部结构失衡。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4
年,
辛店、大武公社分别改为辛店乡和大武乡,取消“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
体制。
广大农民以空前的热情种植责任田。 是年,辛店乡亩产达674公斤,比1976
年亩
增213公斤,  总产达7517.4吨。 大武乡粮食亩产达754.5公斤,比1976年亩增
325
公斤,总产达5682.8吨。在粮食增产的同时,林、牧、副、渔各业协调发展。
辛
店乡农、 林、牧、副、渔总收入为1469.41万元,其中农业收入413.44万元,
副
业收入达973.75万元。副业收入为农业收入的2.3倍,成为主要产业。大武镇
农、
林、牧、副、渔总收入为768.86万元,其中农业收入为237.91万元,副业收入
达
467.74万元。副业收入为农业收入的1.9倍,同样变为主导产业。
    在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过程中,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也随之建立起来,
农业、
林业、牧业、农机、水利、科技服务实体相继出现,为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创
造了
有利条件。 1991年, 辛店镇粮食亩产为739公斤, 总产达5097吨,瓜菜产量
达
3042.5吨,水果产量达125.4吨,农业机械增加到1077台,总动力达15792千瓦,
农业总收入达121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422元。大武镇粮食亩产达1010公
斤,
总产达5305吨,瓜菜产量达2371.5吨,水果产量达571吨。农业机械增加到626
台,
总动力达8284千瓦,农业总收入达83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110元。
    2001年4月,大武镇划入辛店街道。是年,辛店街道粮食亩产达912公斤,
总
产达7882吨,蔬菜总产达9561吨,水果产量增加到863吨,家禽养殖达140750
只,
年产蛋421.7吨,生产各种肉类843.6吨,产奶593吨。各种个体经营户达1248户,
家庭经营额32124万元,农民人均收入4350元,为1991年的3.9倍。
    2002年,为减轻农民负担,国家开始实行税费改革。2004年初,中共中
央颁
发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是年,辛店街道减
免3%
的农业税,并按每亩13元对种粮农民进行直补,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不少
把土地转包出去的农民重新收回责任田和口粮田。
2004年,辛店街道发挥城区优势,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多予少取”
的反
哺政策,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粮食产量由2003年亩产860公斤增加到
881
公斤,总产达到7106吨。农业总收入达724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5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