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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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店街道土质肥沃,地下水源丰富,有着发展农业生产的优越条件。据
《临
淄区志》记载:春秋时期农业已相当发达。公元五世纪,高阳太守贾思勰的
著作
《齐民要术》,即是对当地农业科学技术的总结。但是,在封建势力的统治
下,
土地大多集中在官绅和地主手里,广大农民缺少土地,一直处于被压迫和剥
削的
地位。 土地分配不合理, 栽培技术陈旧, 阻碍着农业生产的发展。1937~
1945年,
日本入侵,不少村庄多次遭到烧杀抢掠,境内又遭遇连年天灾,广大农民背
井离
乡四处逃亡,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
新中国成立后进行了土地改革。广大农民分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空前
高涨。
1952年起开始组织互助组,之后,又相继组织起农业初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
合作
社。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由于规模大,管理过于集中,又推行“一大二
公”
的政策,并大搞虚报浮夸、放“高产卫星”,大办“共产主义食堂”,让农
民吃
“大锅饭”,严重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给农业生产造成很大损失。
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制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

实“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使农业生产得以恢复和发展。1966
年,
辛店公社粮食亩产达241.8公斤, 为1957年亩产的2.25倍。 是年秋天,开始
“文
化大革命”,此后十年间,农业生产虽然受到一定冲击,但在“以粮为纲”
的方
针指导下,各村组织起农田水利建设专业队,整田改土,打井修渠,实行山、
水、
林、田、路综合规划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1976年,辛店公社实现有效灌
溉面
积13300亩, 粮食亩产提高到461公斤,比1962年亩增219.5公斤。大武公社实

有效灌溉面积8000亩,粮食亩产429.5公斤。其间,由于过度注重粮食生产,
林、
牧、副、渔各业发展受到影响,农业内部结构失衡。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4
年,
辛店、大武公社分别改为辛店乡和大武乡,取消“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
体制。
广大农民以空前的热情种植责任田。 是年,辛店乡亩产达674公斤,比1976
年亩
增213公斤, 总产达7517.4吨。 大武乡粮食亩产达754.5公斤,比1976年亩增
325
公斤,总产达5682.8吨。在粮食增产的同时,林、牧、副、渔各业协调发展。

店乡农、 林、牧、副、渔总收入为1469.41万元,其中农业收入413.44万元,

业收入达973.75万元。副业收入为农业收入的2.3倍,成为主要产业。大武镇
农、
林、牧、副、渔总收入为768.86万元,其中农业收入为237.91万元,副业收入

467.74万元。副业收入为农业收入的1.9倍,同样变为主导产业。
在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过程中,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也随之建立起来,
农业、
林业、牧业、农机、水利、科技服务实体相继出现,为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创
造了
有利条件。 1991年, 辛店镇粮食亩产为739公斤, 总产达5097吨,瓜菜产量

3042.5吨,水果产量达125.4吨,农业机械增加到1077台,总动力达15792千瓦,
农业总收入达121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422元。大武镇粮食亩产达1010公
斤,
总产达5305吨,瓜菜产量达2371.5吨,水果产量达571吨。农业机械增加到626
台,
总动力达8284千瓦,农业总收入达83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110元。
2001年4月,大武镇划入辛店街道。是年,辛店街道粮食亩产达912公斤,

产达7882吨,蔬菜总产达9561吨,水果产量增加到863吨,家禽养殖达140750
只,
年产蛋421.7吨,生产各种肉类843.6吨,产奶593吨。各种个体经营户达1248户,
家庭经营额32124万元,农民人均收入4350元,为1991年的3.9倍。
2002年,为减轻农民负担,国家开始实行税费改革。2004年初,中共中
央颁
发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是年,辛店街道减
免3%
的农业税,并按每亩13元对种粮农民进行直补,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不少
把土地转包出去的农民重新收回责任田和口粮田。
2004年,辛店街道发挥城区优势,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多予少取”
的反
哺政策,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粮食产量由2003年亩产860公斤增加到
881
公斤,总产达到7106吨。农业总收入达724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5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