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曙光集团工业园隶属山东曙光集团公司,是街道辖区内唯一一家村 居工 业园区。座落于辛店城区的西端,国家特大型企业齐鲁石化公司腹地, 这里 交通 方便,通讯便捷,水电气一应俱全,具有发展工业企业的良好环境。集团公司 下属 企业全部集中于此。 曙光工业园区,总体上分为两大块,即曙光工业园北区,曙光工业园南 区。 曙光工业园北区(塑料加工),北区地理位置在胶济铁路东风站北,这里共 有两 个企业,一个是山东曙光塑料厂,一个是以生产异型材料为主的塑料制品厂。 两 厂共占地面积32500平方米。是曙光集团最早的工业生产发源地,也是发家之 地。 曙光塑料厂主要产品为PVC电缆料, 年产量3306吨,年销售收入2000多万元。 塑 料制品厂年产塑料异型材1832吨,销售收入1600多万元。 曙光工业园南区(化工生产也称新区)是近几年来新兴的工业区。曙光 集团 的化工企业都集中于此,东西宽一公里,南北长五公里。园区位于胶济铁路 东风 火车站以南乙烯厂南路之间,碱厂、化工总厂、塑胶厂、新型化工厂、建安 公司 集中在乙烯站路边。 乙烯储运厂以东200米处,一条宽约50米的南北大道是 新区 的形象公路。公路两侧各有20米的绿化带。绿草荫荫,树木葱茏。机械化喷 灌浇 水,机械化剪草专人负责。银白色照明灯排列两侧,白天整齐美观,夜晚灯 火辉 煌。道路两旁厂家云集,生机无限。 山东曙光集团公司是国家大型乡镇企业, 全国塑料制品行业100家排序 名列 第11名,已进入全国最大乡镇企业1000家,全国最高利税乡镇企业1000家行列。 公司拥有固定资产1.2亿元,员工2500余人,拥有中、高级职称人员200余人。 曙 光集团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产品PVC、 PE电缆料、固碱、片碱、塑料异型 材、 管材、DOP、皮革助剂、ACR、氯化聚乙烯、氯化石蜡等近三十个品种。产 品畅销 全国各地, 并远销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碱业成为国家碱业生产基地。 公司 1999年 通过了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论证。 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薛安郡自1987年 以来 连续当选市人大代表,曾获临淄区共产党员十大模范,临淄区拔尖人才、山 东省 优秀乡镇企业家和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等光荣称号。 2004年, 山东曙光集团公司有职工935人,实现工业总产值4.33亿元,销 售 收入4.18亿元,利润1728万元,利税2837万元。年底,公司入选淄博市百强工 业 企业。 山东曙光集团新上工业项目4个。 简介如下: 一是山东金丰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黄原胶、500 吨纤 维素酶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是由山东曙光集团公司、临淄刘家实业公司、 淄 博顺达企业集团总公司联合投资的。自2001年4月开工建设,2002年2月土建完 成, 4月份设备调试试车, 5月份正式投入生产。达产后,年销售收入1.1亿元, 利税 5316万元。 二是曙光集团碱厂新上的氧氯化锆、二氧化锆,白炭黑等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 一期工程投入500万元。年产氧化锆1000吨,氧氯化锆1500吨,白炭黑 500 吨,硅酸钠500吨。年创产值2500万元,利税200万元。2003年5月建成投产。 曙光集团公司碱厂 三是曙光集团新上的硝基苯、 苯胺项目, 总投资2000万元,一期工程 投入 600万元, 年产硝基苯5000吨,苯胺3000吨,该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主厂房 框 架在焊接,部分设备已购进,投产达标后,年可创产值3000万元,利税300万 元。 曙光集团化工总厂 四是曙光集团机械厂新上稀土分离项目, 总投资400万元,主要产品在 氯化 稀土、 氧化铵、钐铕钆三种产品,年生产能力分别为1500吨、150吨、20吨, 可 实现年产值2000万元,利税200万元。 管理特点:山东曙光集团公司是下属各企业的上级管理单位。公司设办 公室、 财务科两大科室,对下属各企业在行政上、宏观上进行管理,大量的管理都 在下 面,各企业的产品、产量、销售价格、用工用人局部招工、工资定额、签订 合同 等都由企业自己说了算,公司对此不予限制,各企业都有较大的权限,公司 由于 放权,企业更加有了活力,争先发展新项目,扩大厂区规模,增加产品品种。 由 于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有了质的飞跃。产品不仅销售国内各地,曙 光碱 厂的产品还销售到阿根廷、美国、洪都拉斯等国家,村办企业的产品打开了 国门, 进入国际市场,这在上庄村的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 附:临淄辛店科技工业园招商引资政策 一、进园项目优惠政策 1.纳税:凡生产农用生产资料,根据国家规定要收增值税,新办生产性 企业, 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的, 增值税街道留成部分3年内按50%给予返奖励; 所 得税街道留成部分在6年内按50%给予返奖;投资额较大项目或高新技术项目 另行 协商,进一步优惠。 2.进入工业园区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企业所需水、电、汽、暖等价 格执 行街道工业企业的统一收费标准。 3.镇外客户进入工业园投资经营者,优惠办理临时户口,其子女入托、 上学 就近安排,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不再收取其它额外费用,愿转地方 城镇 户口的,可优惠办理。 4.对新建企业所占有土地,两年内减半征收土地租赁费,并在现有的基 础上 适当降低房屋租赁费。 5.下岗职工从事生产经营的,持下岗证两年内免征各种费、地方税。 6. 工业园内企业安置失业,下岗职工达到职工总数的60%以上,经有关 部门 确认,免征三年所得税。 二、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一)本着“街道以外就是外”、“谁引进项目奖励谁”的原则,奖励 为街 道财政纳税的外来投资项目引荐人。 1.无论引进独资、合资、合作项目或购买租赁或利用新技术改造现有企 业、 都必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区以及本街道的产业政策和总体规划。 2.引进资金是指引进街道办投资人以现汇或设备等来投资兴办企业或建 设基 础设施或公益事业。以现汇投资需提供现汇银行资金到位证明和资金使用转 帐凭 证,以设备投资需提供有关评估报告,并经财经委认定。 (二)外来投资企业项目引荐人奖励标准 1. 引进一个独立项目是以资金投入的, 其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 (包括 3000万元) ,给予奖励3万元;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至3000万元,给予 奖 励2万元; 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给予奖励1万元;在500 万 元(含500万元) 至1000万元的奖励0.5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至500万 元 的奖励0.3万元。 2.引进高新技术项目或得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我街道企业项目,符合国 家颁 布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 经街道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后, 一个企业一次性 奖励 0.5万元。 若是与其他乡镇、街道及单位有税收分成的项目,比例给予引荐 人计 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