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以前,在辛店地区的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除了桌椅和生活必须 使用 的锅碗瓢盆以外,其它较高档的消费品,可以说是空白。自行车在一个村有 几辆 就算是不错了。家庭比较富裕的人家买一台收音机,会引得全村人围在收音 机旁 听,人们都称呼为“听戏匣子”。手表、钟表等现在看来极为平常的生活品, 60 年代前也很少见。 70年代以后,随着国民经济收入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自行 车、 手表、缝纫机、 收音机等所谓的“四大件” 逐年增多。根据1982年调查, 辛店 地区在1982年,农村自行车人均拥有0.23辆,手表人均拥有0.12只,缝纫机人 均 0.1架, 收音机人均0.15台。1985年开始,电风扇、洗衣机、黑白电视机等家 用 电器进入农家。1990年后,沙发、大衣柜、彩电、收录机、照相机、摩托车 等中 高档家庭耐用品陆续进入农村家庭,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质量普遍提高。但 其中 1%的纯农业户经济收入较低,生活仍存有一定困难。城镇居民经济收入普遍 高于 农村, 据1995年辛店上报区统计资料, 城镇居民百户拥有组合家具95套、 沙发 床120张, 大衣柜70件,自行车225辆,洗衣机95台,电冰箱105台,冰柜20台, 电视机105台,组合音响10套,中高档乐器25件。 新中国建立以来,不同年代家庭高档耐用品消费品“三大件”概念的变 化, 充分体现了社会物质生活的变迁: 50~60年代,手电筒、马蹄表、暖水瓶。 70年 代,缝纫机、自行车、挂钟或手表。80年代,洗衣机、电视机、电冰箱。90 年代: 音响、手机、摩托车。21世纪,空调、电脑、小轿车。 进入21世纪后,吃的讲营养,穿的讲名牌,住的讲舒适、宽敞,用的讲 高档。 但是,城镇居民收入不平衡的矛盾比较突出,有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收入 较低, 生活存有一定困难。 2002年, 辛店地区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285.24元, 比1995年人 均 消费3912元提高了60.67%。其中食品消费1884元,占总消费的29.97%。在食品 消 费中,粮油类占12.74%,肉、禽、蛋、水产品类占23.42%,蔬菜类占9.33%, 糖、 酒、 烟、 茶饮料类占10.67%, 糕点、 奶制品占11.22%,干鲜果及其它食 品占 14.38%, 在外饮食占18.24%。 衣着消费占9.36%,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消费 265.56元,占4.23%,医疗保健费529.80元,占8.43%,交通、通讯费539.52元, 占8.58%, 教育文化娱乐服务费1456.68元,占23.18%,其中为孩子的智力投 资 占70%以上。 居住消费863.04元,占13.73%,除水、电、暖消费外,多数用 于房 屋装饰。杂项商品和服务消费158.04元,占2.51%。 据2002年城镇居民消费情况调查,每百户拥有摩托车30辆,家用汽车5辆, 微 波炉10台, 空调器70台,淋浴热水器75台,抽排油烟机95台,消毒碗柜10台,洗碗 机 10台,饮水机85台,吸尘器30台,健身器材5套,移动电话90部,传真机5部,影碟机85 台,录放像机20台,组合音响40套,摄像机5架,照相机70台,家用电脑30台。 2004年, 辛店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402元,比上年增加222元,增长3.1%, 其中, 食品支出2254元,比上年增加153元,增长7.3%;农民人均消费支出 3051 元, 比上年增加350元,增长13%,其中,食品支出1175元,比上年增加193 元, 增长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