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初期,随着乡、镇人民政权的建立,人大工作逐步开展起来。 我国第一部《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第一部《选举法》的颁布实行,使人 大工 作开始有法可依。1954年春,辛店、大武乡党组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宪 法》《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研究人民代表的 选举 工作,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实行包村制度,成功进行了第一次人民代表的普 选工 作,并及时召开了辛店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和大武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选 举产生了辛店乡、大武乡第一届人民政府。1954~1965年12月,辛店乡(公社)、 大武乡(公社)分别召开了第一至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了第一 至第 六届乡(公社)政府组成人员。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断。 1978年3月, 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新宪法,明确规定 人民 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自此人大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 道。 1981年1月, 临淄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区人大常委会,但在乡镇 尚未 设人大机构。乡、镇人民代表的选举,代表大会的召开由公社革命委员会组 织负 责。 1986年8月, 乡镇开始设人大专职工作人员,乡、镇人大工作机构进一 步完 善和加强,人大工作力度逐步加大,主要工作如下: 组织代表学习培训在完成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后,人大工作机构为提高代 表参 政能力,及时组织代表进行学习、培训。有针对性地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 特色 的社会主义理论, 学习有关法律、 法规和人大工作的基本知识。重点学习 《地方 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和《山东省关于乡镇人大工作若干规定》等 法规。 通过学习,增强了代表意识,提高了代表履行职能水平。 筹备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自1986~2001年,辛店镇人大工作机构 筹备、 召集了5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大武镇筹备、召集了6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在以 上历届代表大会上,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 本级 政府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产生了各届人大、政府领导人员。 组织代表开展对本级人民政府的评议工作组织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评 议政 府各部门的工作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 1992年3月,辛店、大武镇人 大工 作机构组织辖区内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对银行、工商所、税务所、粮管 所、 法庭、邮电支局、派出所、司法所、供销社、交通管理所、广播站、土管所、 农 机站、供电站、卫生院、农科站等部门进行了评议。参加评议的代表共走访 选民 2000人次,召集座谈会一百余次,收集群众意见50条。各单位根据人大的评 议意 见,找出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了整顿改进的措施。 1994年11月,大武镇人大工作机构组织辖区内市、区、镇三级代表对工 商所、 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供电站、交管站、卫生院、劳动站、计生办、 民政 办、土管所等11个镇直部门进行了评议。法庭、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 民政 办、计生站、劳动站、供电站、土管所被评为信得过单位,卫生院、交管所 被评 为基本信得过单位。 1995年2月, 辛店镇、大武镇人大工作机构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 排, 在镇党委领导下,组织本辖区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对辖区内的国税所、 地 税所、农行、信用社、农机站、农科站、中心校7个单位进行了评议。评议 公开、 公平、公正,进一步促进了这些单位的工作。 1996年7月开始, 大武镇人大工作机构组织本辖区市、区、镇三级代表 54人 对财审所、村镇建设服务站、广播站、水利站、邮电支局、农科站、林业站、 交 管所等8个单位进行评议。此次评议历时三个月,召开座谈会5次,走访调查 选民 700余人次,收集建议、批评和意见40余条。经过评议,评出最佳单位1个: 财审 所。 信任、满意单位3个:村镇建设服务站、广播站、水利站。基本信任、 基本 满意单位3个:邮电支局、农科站、林业站。不信任单位1个。 1996年8月, 辛店镇人大工作机构组织辖区内市、区、镇三级代表共60 人, 对劳动站、 财审所、工商所、农技站、林业站等6个单位进行了评议。使群 众关 心的注水肉、劳动就业、林网管护、集体财产管理等问题得到了有效地解决。 1997年7月,辛店、大武镇人大机构组织辖区内市、区、镇三级代表对镇卫生 院、 民政办、 农行、信用社、教委等5个单位进行了评议。评议中,辛店镇人大 评议 代表们对以上5个单位提出了批评、 建议和意见61条,被评议单位及时认真 地进 行了整改,并向代表进行了反馈,代表对各单位工作上的改进表示满意。 1999年7~8月,大武镇人大工作机构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对大武派出所、 镇 教委、 镇环保站进行了评议。 评议后,镇人大主席团授予镇教委、大武派 出所 “人大代表评议最佳单位”光荣称号。 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工作1986年6月, 辛店大武两乡镇人大机构组织 20余 名区、 乡代表对本辖区教育工作进行了视察,历时6天。视察的内容:各有 关单 位对《义务教育法》的执行情况,师资概况,适令儿童入学率情况,中、小 学生 辍学情况,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教育经费的征收情况等。视察中,代表 认真 听取了学校工作汇报,召开了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部分家长座谈会。 针对 存在的问题,代表们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了教育工作,两个镇小 学入 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1992年5月, 大武镇人大工作机构组织部分代表对窝托、上庄、毛托、 曹家 四个村(社区)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山东省计划生 育条 例》和一九九一年以来本乡的计生工作进行了视察。代表们认为:大武镇、 村两 级对贯彻落实《决定》和《条例》是积极的,采取的各项计生措施是稳妥和 可靠 的,大武镇的计生工作已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1992上半年,辛店镇、大武镇人大工作机构组织辖区部分区、镇代表, 对镇、 村实施《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情 况进 行调查。调查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的方式,深入部分村,摸清了农民负担 的真 实情况。镇村统筹、提留比例总数控制在5%以内,没有超出国务院和省政府 的规 定。 1999年12月,大武镇人大工作机构组织部分代表,对本镇企业管理和发 展情 况进行了调查研究。人大代表通过调查提出如下建议和意见:新上项目要注 重开 发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的项目,以提高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效益。抓 好环 境保护,禁止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立项。抓好引资的同时,注重引进高素质 人才。 2001年5月, 街道人大工作室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对辖区内曙光集团、 天 辰集团和韩国工业园进行了视察。代表们对企业科技投入、现代化管理、安 全生 产、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其他工作督促政府各部门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和闭会以后所 提建 议和意见,为市、区、镇三级代表做好服务工作,完成区人大常委会和镇党 委交 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