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税是田赋和捐税的总称。赋旧指农业税叫田赋。过去农民种地所缴纳 的田 赋叫“封粮”,也叫封皇粮。赋税征收历史渊源。临淄是西周时齐国所在地, 公 元前11世纪,姜尚推行西周时期的“井田制”,即以耕地数量为依据征收赋 税。 以后随着统治机构的扩大和费用增加。历代政府除地、丁、田赋外,先后开 征户 籍税、人头税、财产税、即算缗、告缗、市税、酒税、盐税、军赋徭役等税。 至 清朝雍正年间地丁合一实行“摊丁入亩”赋税制度。其他税种有课程税、牛 驴税、 杂税、田房契税、当税五种。 民国期间沿袭清制,杂税先后开征印花税、牲畜税、屠宰税、油税。国 税税 种有课程税、印花税、酒税、烟丝税、烟叶税、烟酒牌照税、牛驴税、屠宰 税、 牙行税、油榨税10种。地方捐有地丁附捐、行业捐、集市捐、辛店炭捐等18 种。 1938年1月, 日军侵占临淄后,除田赋、杂税外,各种苛捐达70余种。1944年, 伪保安团王砚田部设“税务局”,除征田赋和附捐外,粮钱兼收、法随人定, 横 征暴敛,辛店为敌占区深受其害。 1948年,临淄解放。新中国成立初期,税收征管适应多种经济成分并存, 多 种税多次征的复税制。1950年,国务院颁布《关于统一全国税政的决定》和 《全 国税收实施细则》,统一了全国税政。并建立了新的税制。全国开征的税种 共14 个。境内开征的税种有:工商业税、货物税、盐税、存款利息所得税、印花 税、 牲畜交易税、 屠宰税、车船牌照税8种。从1950年开始,征收管理经历了公 私区 别对待,繁简不同的登记、申报、查验、照证、戳记的征收管理。到简化税 利执 行“三自纳税”(自行结算、自行填写缴款书、自行送交银行),至改革开 放后, 依法治税,微机监控管理的全过程。税收制度从1950年至2004年,经历了建 立和 发展五次较大变革。即建立新税制、简化税制、改革税制、进一步改革工商 税制、 新时期税制。 1994年1月1日,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 共享 税、 地方税。同年7月,税务又分设国税、地税两套机构,从而建立了中央 和地 方税收体系。 2004年, 境内征收的税种, 国税有: 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 2001年 后成立的企业所得税。 地税税种有:营业税、资源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 得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 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