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 街道设置专职环保人员始于1993年机构改革,名为环保矿管员。之前环 保员 由城乡建设管理员兼职,矿管员由土地管理员兼任。街道环境管理主要是配 合区 环保局对辖区内各种环境污染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 规、 政策,对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筹协调,配合上级环保部门检查、 督 促企业污染治理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等。环保员的职责主要是辖区内企业 包括 齐鲁石化公司各企业对境内农、林、渔及其它污染,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协调 处理。 矿产管理员主要是对辖区内砖窑、石灰窑和采石企业的矿产管理费的收缴, 督促 他们的办证和验证工作。 1996年,为净化城区空气,按照区外环路以内的砖窑石灰窑关停的要求, 对 辖区内安乐店、寨子庄、山王庄等6座石灰窑,辛店街一座砖窑进行了关停。 1999年,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签定环境保护责任书(两年一签。从2003 年开 始为三年一签)。责任书目标任务为11项。 1、 严禁新建石灰窑、砖瓦窑。根据上级要求,主动开展工作。按时取 缔现 有的灰石窑、砖瓦窑,并抓好前期清理成果,巩固工作。 2、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认真审查新上项目的有 关材 料, 提出合理化建议,抓好建设项目初审关。严禁新上燃煤茶炉。10吨/小 时以 下燃煤锅炉,抓好燃煤茶水炉改烧清洁能源成果巩固工作。 3、 认真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任务。并积极抓好治理 成果 巩固工作。 4、 对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及纠纷,及时上报主 管部 门,并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工作。 5、 抓好属地企业环境管理。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擅自停运污染防治 设施 等违法行为,及时报环保部门,并积极参与调查处理,达到“三废”无随意 排放 现象。 6、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广秸杆还田,气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积 极完成植树造林、美化绿化及生态农业建设任务。加强城区固废物管理,垃 圾做 到日产日清。属地无焚烧秸杆、落叶、垃圾等污染物质行为。 7、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积极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宣传。并根据实 际,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 8、积极开展废弃、闲置烟囱普查工作。拆除属地废弃、闲置烟囱。 9、 积极落实区政府控煤工作要求。加强用煤单位管理与检查,引导用 煤单 位一律从配煤中心购煤。发现擅自购煤的,及时报环保部门,并参与调查处 理。 10、加强对责任书目标的组织领导,党委政府每年要至少召开两次环保 专题 研讨会。 11、认真完成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其他环保任务,积极配合环 保部 门完成其他环保工作任务。 2001年, 街道办以临辛办发文件下发辛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严厉查处 环境 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重点对辖区13家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3家 10吨 以下燃煤锅炉和1家水泥粉尘治理。 同年,根据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对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的意见。 对 辖区青岛海鲜楼、辛店宾馆、瑞丰苑、老宁波饭店、顺达饭店、明珠大酒店、 奔 驰大酒店、粤港城、圣惠楼等9家限期油烟污染治理。 2002年,对北金大酒店、盛泰大酒店、南华大酒店、银座宾馆、齐丰工 贸大 酒店、悦平饭店、福林轩大酒店、辛南宾馆等10家城区饭店进行油烟治理, 减少 了烟尘污染。 2003年,开展了“绿色文明家园”创建活动。大搞植树造林、绿化、美 化环 境。临淄区国税局辛店分局、临淄区区委党校、辛店中心小学、辛店街道大 武学 校、临淄区市容环卫处、华能辛店电厂、淄博市第七中学、山东齐鲁乙烯化 工股 份有限公司、山东金丰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辛店街道仉行小学、王朱小学、 杨 家社区居委会、山王社区居委会、山东曙光集团公司塑料制品厂、车站中心 幼儿 园等15家单位,获市级“绿色文明家园”称号。 2004年,按照区政府规定的“十七小”(小炼油、小化工、小化肥等) 企业 限期关停的要求, 辖区有4家小企业被关停。同时对山东金丰润生物制品有 限公 司、临淄恒源医药有限公司、山东济维泽化工有限公司、临淄双力树脂厂、 临淄 振龙化工厂等企业规范排污口,配套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废水达标排放。 其 中山东金丰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投资47.3万元, 其中污水处理净化设备投资 34万 元进行废水设备改造。 同年,街道为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山东第一经济 强区” “文化大区”绿色城市的目标。辛店街道办事处与街道经贸委所属企业和31 个村 (居),签定了2004~2007年,生态区建设目标责任书。为创造一个生活、 生产 的良好环境而不懈努力。 环境质量 水环境质量境内地下水一年监测两次, 评价标准采用CB5749-85《生活 饮用 水卫生标准》。监测结果表明,饮用水水质较好,每年的监测指标均符合国 家标 准。 地表水主要是辖区内两条河,淄河和乌河。淄河和乌河分别于1977年和 20世 纪80年代断流。断流之前地表水水质很好。断流之后,两条河流所接纳的水 全部 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1998~1999年采用CB3838-8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的IV级标准进行监测。2000~2004年采用CHZ-B1-199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 中的IV级标准进行监测。其结果表明,淄河和乌河的水质均超过地表水V类 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自1983年起,开始进行空气环境试监测。1989年,开始全年分 季度 监测。境域内空气质量,1989~2000年,均超过了国家二级标准。2001~2004 年, 空气质量有了改善。历年空气环境监测结果,总悬浮颗粒物为境域内空气首 要污 染物, 其次为二氧化硫。1989~2000年间,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范围为(0.199 ~ 0.676) 毫克/立方米,超标准率为92%,最大超标倍数为2.38倍。二氧化硫浓 度 范围为(0.028~0.146)毫克/立方米,超标率为50%。最大年均值出现在1992 年, 最大超标倍数为1.43倍。 噪声环境质量辛店城区经过历年噪声达标小区建设,环境噪声得到根本 控制。 1989~2004年,区域环境噪声共监测14次。除1989、1993年度,监测结果超标 外, 其余年份均不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