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随着自行车辆的增多,自行车被盗案件也逐年上升。1978年自行车 被盗案件占全部盗窃案件的32.1%。 为减少和预防自行车被盗案件的发生,1979 年在交通民警中队设立自行车管理办公室,开始对自行车进行登记、落户、编号、 打印、 建档等工作。1981年初,自行车管理工作移交临淄公安分局。3月15日, 分局建立自行车管理所。各公社建立自行车管理站。每年对全区自行车检验一次, 合格者发给验证标志,到1985年底,全区登记、打印自行车103362辆。通过管理, 自行车被盗窃案件明显下降,1980年降到占盗窃案件总数的5.3%。同时,通过自 行车管理,还帮助破获了一些其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