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8月, 临淄县公安局对违法犯罪分子容易落脚,进行犯罪销赃的旅店 业、 印铸刻字业、 废旧收购业和修理业,进行登记审查,纳入治安管理范围。 1957年9月, 临淄县公安局对全县27户特种行业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和业 务指导。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临淄的特种行业大幅 度增加,为确保有秩序的合法经营,1979年临淄公安分局协同工商、商业、供销、 工业、 银行等部门,对全区174户特种行业户,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取缔无证 经营的48户,处理了不法人员。 1985年, 全区共有登记的特种行业户126户,其中旅店业87户,印铸刻字业 21户、 旧货业18户,从业人员945名。经过整顿,建立了治保组织,健全了规章 制度。自1980年至1985年底,通过特种行业人员提供的情况,捉获犯罪分子28名, 缴获赃物折款6910元,破获案件3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