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面积 1969年行政区划变动前,临淄县土地796464亩。1970年划归淄博 市后, 行政区域增加了5个公社, 土地面积增至1001365亩,其中山地104814亩, 丘陵141223亩,平原755328亩。 利用状况 耕地 1936年, 耕地547327亩,垦殖率68.7%,农业人口160663人,人均耕 地3.4亩。 1949年建国时, 耕地555484亩, 垦殖率69.7%, 农业人口186774人,人均耕地 2.97亩。 1970年行政区划变动后, 耕地增至659000亩, 垦殖率为65.8%,人均 1.67亩。随着城镇、乡村建房,工矿、交通和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用地逐渐增多, 至1985年, 全区耕地减至631302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3%,农业人口增至386128 人,人均耕地1.63亩。本区垦殖率比全省高18.7%,而人均耕地比全省低0.15亩。 区内土壤质量较好,一级耕地占耕地面积的22.6%,二级土地占28%,三级土 地占42.3%, 四级地占7.1%。有效灌溉面积为543841亩,占耕地面积的86.15%, 旱涝保收田面积454517亩,占耕地面积的72%。 林地 包括山丘、 河滩造林和农田林网、 “四旁” 植树。 1936年为 40357亩, 占土地总面积的5%。 1949年建国时为27838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5%。 1985年有林面积72761.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27%。 其他用地 1985年, 全区城乡居民住宅占地105779.9亩, 厂矿企业用地 50532.4亩, 交通道路占地29139.66亩, 河道、 沟塘、 水库及水利设施占地 37509.8亩,共计222961.7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2.27%。 另外, 有荒草地,裸岩山地和其他未开发利用的土地74339亩,占土地总面 积的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