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及民国初年,临淄实行募兵制。军营直接来县招募新兵。应募者多 是贫困的劳动人民。服务役期较长,甚至成为“辈子兵”。另外,当地官府创办 的“乡勇”、“团练”也都是招募的雇佣兵。 1933年,国民政府颁兵役法。临淄开始按照“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的 办法进行征兵。有钱有势不愿应征者,可行贿免役,或雇用他人顶替,称为买兵。 买兵者与卖兵者事前签订生死合同,并有中人作保。卖兵者多是贫穷人家,为生 活所迫不得已而为之。 抗日战争期间,王砚田投敌后,除按人口摊派的办法抽丁外,还大量地强行 抓了。 1943年6月上旬和中旬,仅半个多月时间,在二区南卧石、五路口一带抓 兵400多人。 10月,又在四区抓兵500余人。1945年2月13日凌晨,王砚田部两个 连到五区抓丁,仅在敬仲、庄公、渑滨三个乡即抓1100多人。其中东周村60户人 家, 被抓去30余人。6月,王砚田在大量抓丁的同时,还将15岁以上的学生强行 编入他们的部队。 解放战争时期, 国民党部队强行抓丁更为疯狂, 只徐振中部就在临淄抓兵 2850余人。 1948年2月27日拂晓,徐振中部队将路山区路家庄包围,抓走青壮年 10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