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2004年,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81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37%;90 岁以上700人, 百岁老人3人,已跨入老年地区的行列。区委、区政府为此下发 了《关于开展创建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区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建 设。 各乡镇、街道调整充实健全了老龄工作委员会,配有2~3名专兼职工作人 员,在全区453个村(居)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保障了老年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大对老年设施投资力度,为老年人的生活、学习、娱乐、健身提供了活动场所。 【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对70岁以上老年人连年实行免税政策,为90岁以上老年 人发放长寿补贴金25万元,困难老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新型合作医疗政策。 老人节期间,分别走访了高龄老人和敬老院,为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慰问金和慰 问品。为9149名老年人办理了优待证,在老年人就医、购药、购物、参观旅游风 景区、文化娱乐、使用公厕等方面实行优待。各药店对老年人优待4万余人次, 优惠额约计10万余元。协调法律部门,认真落实老年人的法律援助优待,区法院、 区司法局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65人次,提供法律服务126件次,立案47起,免费7 5万元, 解决了老年人请律师难、打官司难和支付诉讼费难等问题。在农村积 极推行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工作,使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得到落实,无赡养纠纷 现象出现。 【文体活动】为丰富老年人的生活, 发挥社区、乡镇、街道老年书画、戏剧、舞 蹈、体育等协会组织的作用,开展各种活动。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在各生活 区设立健身指导站,方便老年人活动锻炼。在10月举行的“环球杯”市第三届老 年运动会上,临淄区代表团获得太极拳团体赛第一名、团体总分第三名的好成绩。 【尊老敬老】充分利用户外宣传牌、播放录音带、宣传一条街、各种文艺活动等 形式,广泛宣传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年内,为基层订阅《山东 老年》 杂志170余份。全区有14个乡镇、街道分别被表彰为敬老模范单位和敬老 先进单位。 表彰敬老模范村(居)85个,敬老模范个人130名,孝亲敬老之星47 人,小孝星10人,模范老人20名。在全市老龄工作会议上临淄区做了典型发言。 顺利通过了争创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区的验收。(王效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