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杨河电厂保卫科成立于1972年9月13日。1993年2月,与人武部合并,成立 保卫部。1998年,保卫部设主任1名(兼人武部部长,保服公司经理)、保卫干事2 名和消防员2名, 所辖保服公司有厂区门卫人员lO人,生活区门卫人员19人及雇 佣市保安公司保安民警12人。 保卫部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的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 一 生产保卫 保卫安全生产是保卫工作的首要任务。自建厂以来,先后多次审查确定全厂 的生产要害部位,于1990年,制定了《要害部位保卫管理标准》,设立了生产要 害部位管理档案。1994年审定的生产要害部位有10处:控制室、汽轮发电机房、 制氢站、 燃油区、110KV升压站、化工库、汽油库、载波机室、综合档案室、液 化气站。对要害部位的工作者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把好“人员”关。每年 11月底对全厂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复核,同时对人员进审核,发现隐患问题立即督 促有关单位消除;属重大隐患,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列入经济责 任制进行考核。 二 治安工作 治安管理是保卫部的一项日常工作。自建厂以来,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 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各级领导责任制,在党委、厂长的领导 下,开展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 建立基层治安保卫委员会,保卫部定期召开会议,检查、总结、布署全厂的治安 保卫工作,并表彰治保积极分子。根据《山东省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 办法》和《淄博市企业保卫工作暂行办法》,先后制定了该厂的《治安保卫管理 制度》 、 《重点管钱、管物部位管理制度》、《公共娱乐场所管理制度》等。 1990年以后又先后修订了《治安保卫工作标准》和《治安保卫管理标准》,使治 安工作有章可循。1998年,以党支部为单位共建立基层治保委员会15个,设专兼 职治保委员62人。 (二)加强重点部位和生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卫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与各重点部位的负责人签定了“治安保卫责任合同书”,坚持保卫工作 与其他企业管理工作五同时(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考核)。保卫 部还对重点部位设立了夜间值班人员,保安民警对厂区、生活区进行夜间巡逻。 在进行重点部位安全保卫的同时,也加强了生活区的治安保卫,1990年,在 厂区宿舍、西宿舍、北宿舍共设了八个门卫,由保卫科负责生活区的治安保卫管 理工作。1995年,成立保服公司,在保卫部的领导下,专门负责治安保卫工作, 使治安保卫工作更加规范,保障了生产和生活的正常秩序。 (三)坚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1985年,厂党委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 国进行“普法”教育的指示,制定了《五年法制教育规划》。1987年按计划提前 完成了“一五”普法教育,从1991年至1995年完成了“二五”普法教育任务。期 间请地方公、检、法部门联系社会实际向全厂干部、职工进行生动的法制教育, 并充分利用广播、闭路电视、宣传橱窗等途径进行法制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984年至1998年末,未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曾多次被市区评为治安综合治理 先进单位。 三 消防工作 白杨河电厂自建厂成立消防组织以来,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 消防工作方针,先后建立了《消防管理制度》、《防火制度汇编》、《各级防火 负责人职责》、《消防工作管理标准》,制定了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及灭火计划。 该厂被淄博市列为重点防火单位,为达到上级规定的防火要求,成立了以厂长为 主任的防火委员会。各车间、部门确定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防火第一责任人,每 年根据组织变动和人员调整及时公布各级责任人及义务消防员。形成三级消防网 络并定期举办培训班,学习消防知识和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操作技能。1990年至 1998年,参学人员共计5469人次,参学参考率均在96%以上。全厂15处重点防火 部位设定专人负责, 并建立“重点防火部位档案” 。 1998年末, 全厂共配备 “1211” 灭火器174具,干粉灭火器350具,消防箱、柜148个,消防锨24张,两 用扳手11把,防毒面具8个,水栓水带162套,室内消防栓37只,泡沫消防栓10只, 室外消防栓17只。 燃油区还重点配备了泡沫消防泵2台,各油库也都配备了消防 泡沫发生器及淋水冷却、蒸汽灭火系统。每年结合春、秋安全大检查,定期对消 防器材进行检查、更换、维护,贴上标签,使现场配备消防器材合格率达100%, 并严格规定使用制度,使之经常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专职消防员深入生产现场, 进行防火教育和检查,还制定了《职工消防工作守则》。 1992年10月, 白杨河电厂曾在博山区首届“保险杯"消防运动会上取得男子 总分第一名、女子总分第二名,男女团体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促进了该厂的消 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