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配有专职配件管理员1人,两井机电队、运销科等单位均有1名兼职配件管 理人员。对外购配件由供应科配合机电科配件管理员,根据库存和设备变动情况, 编制年度配件计划报矿务局统一订货。外购配件实行五统一:即统一计划、统一 订购、统一调度、统一分配、统一管理。机电科对全矿机电配件负有调度平衡的 权利。自制配件,大型的由机电科根据需要安排矿机厂加工制作,一般的由各井 机厂自己解决。 1959年6月, 对矿制修车间试行计划管理制度,规定各单位所需之配件每月 20日前提交计划,自制配件一律交矿仓库,领用配件时以旧换新。 1985年l0月, 建立配件专库,配备了3名专职管理人员,逐步建立了配件图 册,补齐了新的配件图纸,解决了技术管理的缺陷,完善了配件管理制度。